原标题:法治时评:学生午休费停了,安全管护不能停
近日,深圳一学校发通知称要收300元午休管理费,引发家长不满。有家长认为,孩子趴课桌午休,没有床位还收钱不合理。校方回应,收费因为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午休,增加了老师工作量及其他服务费用。龙岗区教育局回应,已联系学校,取消了该收费项目(12月29日《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
“孩子中午在教室趴桌子上歇一会儿,学校就要收费?”不少家长接到午休管理费通知就炸开了锅,“乱收费”的评价声也涌向学校。事实上,多方听取声音后,学生午休问题却不仅仅是取消收费那么简单。
首先要明确的是,这所学校的收费确实不合规。虽然是一所民办学校,但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标准仍然要经过政府部门批准。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于学费和住宿费之外的收费,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起收取。且深圳市已对午休费等学校服务性收费作出规定,明确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学生及家长自愿,二是学校提供一定的午休条件。而这所民办学校既不提供床位,也不出具相关服务协议书,仅凭教师看护就试图收取午休服务费,恐怕站不住脚。家长对收费的不理解,正是在于学校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
同时也要看到,现有的绝大多数学校并不具备提供床位的条件,就是说基本上学校是无法收取这笔管理费用。然而,学生在校午休却已经是“刚需”,尤其是在大城市,家长工作繁忙且路途遥远,中午两三个小时接孩子午休再送去上学,很难实现。这个现实难题反而成了校外托管机构发展的良机,如今校园周边的午休托管生意越发红火,只不过校外托管市场良莠不齐,乱象频生,也给学生安全造成不小的隐患。
按理说,学校才是学生午休地的最好选择:熟悉的环境,安全的设施,老师的细致管理等等,这些天然优势是校外机构无法比拟的。而且,尽管没有明文规定学生午休时必须配备看护教师,但校方从安全角度考虑,一般会安排老师值守,不留下管理盲区。老师身上的担子又重了一些。前些天,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指出目前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还存在负担较重的问题,重申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的理念,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眼下,老师在教书育人之外,要兼顾学生的生活各方面,甚至要牺牲午休时间完成看护工作。这样的默默奉献,理应获得相应补贴。只是午休看管的补贴资金从哪里来,午休管理过程中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些问题还隐藏在午休管理费收不收的争论后,尚无答案。
所以,学校关心费用问题并非一定是“钻钱眼儿里了”,也是从维持校园安全出发找的解题思路。只是没午休条件就不能依法收费,还要指派人力看护学生,现实难题摆在很多学校面前。在此建议相关部门聚焦此问题,从规范学生午休安全管理的角度,一揽子解决相关人力物力及制度规范等事项,让拥有共同目标的学校、老师和家长齐心共护学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