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7°香面包丙二醇抽检疑似闹“乌龙”
日前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通报标称马大姐17°香芝士味皇冠黄油面包抽检不合格,按照披露其的不合格原因,是在“糕点”中检出了“不得检出”的丙二醇。
而在12月20日,美国食品技术协会高级会员、科普工作者云无心在网上发布科普文章指出,按照国标规定,如果按“糕点”算,在规定量范围内使用丙二醇并不违规,并称“这一次很同情厂家”。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河北马大姐食品有限公司已向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提出复检申请。12月25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方面对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此事正在组织专家讨论。
面包检出“丙二醇”?
12月13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抽检信息显示:在山西永辉超市大同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北马大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7°香芝士味皇冠黄油面包(起酥面包)(2019-09-07)检出丙二醇,含量为0.0583g/kg。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添加剂使用标准》(2760-2014)在糕点(面包)中“不得使用”。
而在抽检公布后,马大姐食品有限公司在针对此事的说明函中表示,称公司生产所用添加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配料中没有添加丙二醇,公司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未违规添加丙二醇,检出的丙二醇可能为原料带入。
同时,马大姐方面还指出,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3.4规定的带入原则相关规定,“如果丙二醇符合这些带入原则时,是可由原料带入并被检测出来的。”由此,马大姐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已向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提出复检申请。
专家指检测类别和标准存在矛盾
此事也引起了业内的关注。12月20日,美国食品技术协会高级会员、科普工作者云无心在其科普文章《又有食品被检出“不得添加”的物质了,这次很同情厂家》中表示,从抽检文件看出食品是“黄油面包”,分类是“糕点”,检测出丙二醇含量为0.053 g/kg。市场监管局的判罚标准是“不得使用”。但是,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添加剂使用标准》(2760-2014)中,标准明确指出了“糕点”中可以使用丙二醇的,且限量标准是不超过3.0 g/kg。这样对照,涉事的产品检出值为0.053 g/kg,在允许的使用范围内,并不违规。
而如果不是把“黄油面包”分类为“糕点”,而是分类为“面包”,那么就不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添加剂使用标准》(2760-2014)使用范围内。在这个分类基础上,把“不得使用”作为标准,也就还说得过去。”云无心表示,厂家对于“带入原则”的解读和应用是合理的。
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也表示,作为“糕点”分类,只要在这个范围内,就是安全的。
对此,12月25日,新京报记者多次致电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检处,对方表示,相关企业已经提出复检,会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复检。对于丙二醇事件,正在组织相关专家讨论,等待有结果之后进行公布。
“糕点”常检出丙二醇超标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按照国标规定,在“糕点”中添加丙二醇并不违规。不过,丙二醇超标的确是“糕点”抽检不合格的重要源头。
新京报记者查询2019年5月—12月的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发现,“糕点”中丙二醇超标频发。各地市场监管局共抽检出至少5起糕点中丙二醇超标,涉及港荣、休闲农场等品牌。
据了解,丙二醇是食品行业广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主要起到稳定和凝固、抗结、消泡、乳化、水分保持、增稠等作用。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允许丙二醇用于生湿面制品和糕点中,在糕点中的最大使用量应不超过3.0g/kg,在生湿面制品中最大使用量不超过1.5g/kg。
对于企业超标原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抽检文件中表示,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丙二醇,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丙二醇含量过高。
而对于丙二醇的安全性,专家则表示不必过分担心。“国际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组(JECFA)制定的丙二醇安全标准是:每天每公斤体重的摄入量不超过25毫克。对于一个60公斤的人,相当于每天摄入量不超过1.5克——在不超过这个量的前提下,常年、天天吃也不会有问题。”云无心表示,丙二醇作为国标批准的食品添加剂,意味着经过了充分的安全评估,在规范的使用量下不会危害健康。
朱毅对此表示赞同,并表示糕点加入丙二醇在3.0g/kg以下的剂量是安全的,目前为止,还未有出现过因为摄入丙二醇致使人中毒的案例,只要在国标规定的使用量下一般不会有什么危险。但如果超标添加就是违规,就是零容忍,摄入量过大,可能会影响神经系统。
新京报记者刘欢
编辑祝凤岚校对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