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部署全面推进街道人大工作
12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视频会议,总结全省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试点情况,部署宣传贯彻《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全面推进街道人大工作。随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续会具体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跃敏讲话,郑荣胜参加。
街道人大工作是基层党的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基层政权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去年底,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开展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试点,并同步开展相应地方立法工作。我市西湖区及西溪、转塘街道被列为试点单位。上个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于跃敏指出,加强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基础性环节,是支持和保证基层群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平台,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基层实践。条例填补了街道人大工作的法制“空白”,为更好引领和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支撑。
于跃敏强调,全市各级人大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街道人大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人大街道工委的性质定位,充分发挥人大街道工委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要把亮点做强,完善街道居民议事会议运行机制,推进街道居民议事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把成熟经验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要把短板补齐,抓住机遇,切实做好街道人大的组织建设、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履职能力提升等工作,形成上下联动、保障到位、责任落地的工作格局。要把工作做实,以“盯住法”“管好钱”“把牢图”为重点,更好履行监督职能,不断健全联系代表和群众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合力推进街道人大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本站编辑祝婷兰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