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法治环境指数排名全国第一
昨日,从深圳市司法局获悉,中国社科院、中国社科院科研局、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社科文献出版社23日在北京发布了《中国营商环境与民营企业家评价调查报告》。评估结果显示,深圳法治环境指数得分81.49,位居全国第一,深圳营商环境综合评分居全国第二。
一直以来,深圳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对标国际标准、体现中国特色、符合深圳发展定位的法治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用一流的法治环境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深圳坚持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优势,建立适应开放型经济的法律制度体系。自1992年深圳取得经济特区立法权至今,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法规229项(现行有效168项),深圳市政府共制定规章319项(现行有效164项),初步建立了适应开放型经济的法律制度体系,为深圳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市坚持努力规范政府与市场边界,建设最公开透明、最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2017年至2018年,深圳市两度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荣誉。在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的2018年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中,深圳市位列100个参与评估城市第一名。
深圳坚持建立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圳积极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逐步形成覆盖全市、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打造法律服务枢纽城市,为法治社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同时,深圳坚持创新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高地。深圳积极推动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充分调动仲裁、律师等专业力量参与纠纷调处,提高专业服务质量水平,为各类争议提供更加丰富快捷的多元化解决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