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要闻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举行

日期:12-27
人大常委会

原标题:政务要闻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举行

12月26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在预备会议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治明主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太原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在市人大常委会对该《办法(草案)》初次审议后,市人大法制委根据多方意见,对机动车排放黑烟、机动车限行、外地转入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规定作了进一步修改,增加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目录的规定,并对有关内容作了调整和完善,使该《办法(草案)》更具可操作性,为我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太原市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显示,在该《条例(草案)》初审后,市人大法制委重点就城乡环境卫生设施标准的制定、卫生设施建设和布局规划、公共厕所布局建设等问题作了完善修改。

会议还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太原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原市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一府一委两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等18件决议、决定的决定(草案)》;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相关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各项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弓跃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听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拟任命人员作表态发言。

(转载自太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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