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只是玩魔术?18岁港青涉藏爆炸品,不准保释
香港警方24日在观塘某大厦拘捕一名18岁邝姓男子,并在迷你仓内检获约半公斤爆炸品。该男子被控“管有爆炸品”及“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两罪,案件12月26日于屯门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明年4月再审,被告申请保释遭拒,警方不排除会加控其他罪行。辩方则表示,被告购入相关物品仅用于自己热爱的魔术表演。
据《头条日报》等港媒报道,18岁的副学士学生邝伟邦,被控于12月24日在观塘鸿图道宝冠大厦3楼“时昌迷你仓”BK3203号仓内保管或控制爆炸品硝化纤维,及非法管有10个粉饼形烟雾弹。
控方透露,警方在上述仓门口外截停被告,并在他身上搜出一张匙卡。警方通过匙卡进入迷你仓,除了硝化纤维,还搜出10枚疑似烟雾弹、31款化学品,其中3款已获证实可作爆炸用途;仓内还有试管、电芯、托架等制造和处理化学品的工具,以及过滤器和“猪嘴”面罩。案件押后期间,警方将进行一系列化验工作,包括检验余下涉案化学品和搜查从被告家中检获的两台电脑,控方不排除会加控被告其他控罪。
警方展示检获的证物
辩方表示,涉案硝化纤维被搜获时,怀疑曾被浸在水里,无任何爆炸危险;而且该物品常用于魔术道具,让魔术师在手指间制造火花等着火效果,并不如控罪所述,爆炸可导致事主丧失手指。辩方称,被告热爱街头表演魔术,故从网上购入硝化纤维,控方并无任何基础指证被告怀有任何非法意图。
辩方还质疑,其余31款化学品不在法定危险品列表上,其中部分化学品可作家居清洁去锈去钙用途。被告为节省家中贮物位置,故将清洁用品存放于离家仅15分钟车程的仓库内。
裁判官应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明年4月9日,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包括化验涉案化学品和进行基因、指纹校对,以及翻查附近闭路电视等。被告无需答辩,申请保释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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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仓储存爆炸品,后果很严重
警方25日通报全文
香港警方24日在观塘某大厦拘捕一名涉嫌在迷你仓私藏爆炸品的18岁男学生,25日又发通报称,现场清点被搜获的物品主要为500克的烟雾饼、约15克爆炸品以及数十枝化学品,部分为氧化剂级别。
警方爆炸品处理科指出,烟雾饼及爆炸品高度易燃,遇到高温及火花即会燃点,即使用水亦难以扑熄。其他检获的化学品虽非爆炸品,也属易燃物。警方通报指出,该迷你仓现场环境狭窄,放满物件,一旦意外发生火警,后果不堪设想。“迷你仓并不容许存放易燃物,更何况爆炸品,不法分子于迷你仓摆放相关物品,罔顾公共安全,是极度自私行为。”
据了解,2016年香港九龙湾淘大工业村迷你仓的火警,焚烧过百小时才被救熄,两名消防员不幸殉职。警方发出警告,管有爆炸品属严重罪行,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北京日报客户端特派香港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