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4次“被出院”,别让病患承担医保费用监管代价

日期:12-26

原标题:老人4次“被出院”,别让病患承担医保费用监管代价

费用监管理应坚守“不折腾患者”底线,而不宜把成本代价转嫁给患者。

老人4次“被出院”,别让病患承担医保费用监管代价

▲资料图

《一位89岁老人的最后44天:严重中风后被迫辗转四家医院》,这样一则报道,日前在网上引起热议。据报道,广州市民章程(化名)89岁的母亲突发中风后,却因“医保规定住院不得超过15天”,被迫多次转院。

老人先在一家三甲医院住院,医生表示病人住院不能超过15天,需要转院;于是她转入第二家三甲医院,住院几天后,该医院又提出了转院的要求,原因是住院费用不能超过3万元;后来她住进一家二级医院暂时过渡,几天后因病情加重,二级医院担心出问题,建议马上转院;此后,老人又被转往另一家三甲医院,在第四家医院住院约18天后离世。

而据羊城晚报调查,不少人表示自己或者家人也曾有这样的经历。医保部门表示,相关政策从未限定过病人的住院天数。

每到年底,相似的“被出院”闹剧就会经常出现。虽然相关医保部门没有“住院不得超过15天”的规定,但有些相关的规定,或许是导致部分患者“被出院”的原因。如,医保部门对医院采取了很多控费措施,比如年度总额限制、单次住院限额、人均住院费用等,在这些限额和指标的影响下,有些医院就会要求医生想办法控制住院天数的诊疗费用,否则,医保部门可能不予拨付超额部分。

从中不难看出,地方医保部门虽然没有限定住院天数,但一些不合理的控费措施,使控费压力从上向下传导。医保部门虽然不直接干涉单个病人的治病费用,但总额控制指标落实到医生,一些医生就可能通过对单个病人进行控费,来完成控费任务。

进一步而言,相关控费措施不合理,可能是医保付费方式不科学导致的结果。按项目付费固然可让患者得到充分诊疗,但也容易走向过度诊疗。而为了避免过度诊疗,也就有了严格控制费用的办法,由此导致一些病患被迫出院的现象出现。

据了解,在2018年广东省全面实施大数据DRGs支付制度之前,当地实施的是总额控费制度,按季度结算。到了年底,各大医院的额度用完后,需要医保结算的部分,很可能医保就不再支付,这也导致各大医院一到年底就推诿病人。

对此,改变按项目付费的方式,实现按病种付费,也不失为一种有效遏制过度诊疗、粗放式的控费办法,“被出院”等现象也才有望得以避免。揆诸当下,医保支付按病种付费,在各地也在稳步推行中。

在微观层面,不妨继续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充分发挥医联体作用,打通上下级转诊通道,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保障水平,着力缓解“被出院”现象。

总之,患者在一家医院住没几天,就得担心被赶出院,要为下一步转到哪家医院发愁,这样反复折腾,不仅增加了患者的看病成本,对诊疗与恢复也不利。由此看,费用监管理应坚守不折腾患者底线,而不宜把代价转嫁给患者。

□罗志华(医生)

编辑胡博阳校对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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