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路修好了,村支书却栽了
都说架桥修路,功德无量。但横县南乡镇桥板村党支部书记李某却在修路这件事上栽了“跟头”。
2019年年初,一封反映“横县南乡镇桥板村入户公路修建标准不同,村干部的入户宽度是3米,一般村民只有2米”的举报信被投递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县纪委监委随即对此事进行初步核实。
经过多次走访群众,实地查看现场,举报信所反映的问题逐步清晰:2017年,桥板村委开展水库移民新村道路建设,根据道路建设项目的规划,道路建设分为主道和干道,均有明确的工程量控制,而通往李某家门的道路,在没有征求过群众意见情况下,就被定为主道进行修建,685米的主道建设指标被挤占了近三分之二,群众对此议论纷纷,并多次到村委和上级部门反映该问题。
在初步掌握基本情况之后,工作组对问题线索进一步核实:原来,当时道路设计单位工作人员到桥板村进行道路测量设计时,李某出于私心,为方便自家出行,在未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征求意见和集体研究的情况下,便向设计单位提出将通向自家的道路确定为主道,设计单位迫于李某是村党支部书记,测量设计图纸要经过村委同意才能通过,就采纳了李某的意见。就这样,一条原本得民心的路,生生给修成了群众的“窝心路”。
权力姓“公”不姓“私”,李某身为村党支部书记,没有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用公权谋私利,与服务群众的宗旨背道而驰,最终难逃纪律处分。2019年12月,李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初心与使命,始终牢记手上的权力从何而来,心怀敬畏,秉公用权,为人民谋福祉,为百姓解忧难。(横县纪委监委黄忠明韦柏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