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乡村民宿应配齐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新京报快讯(记者张璐)记者今天(12月26日)从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获悉,《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近日印发,明确乡村民宿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配齐生活垃圾分类设备设施。
北京已有精品民宿500余家
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市13个涉农区共有特色旅游业态710家,精品民宿500余家,星级民俗旅游户5595户,星级民俗旅游村263个,农业观光园1216个,特色旅游村镇100个,并涌现出古北水镇、乐多港、世园人家、山楂小院、长城公社等一批新兴旅游品牌,京郊旅游发展势头持续向好。
但当前京郊旅游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人均消费不足,只有100余元;高端供给不足,现有的旅游产品还难以满足居民旺盛的休闲度假需求;资源开发不足,对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挖掘不够,缺少深度整合开发,有底蕴、有特色的文化旅游项目还不多;土地、资金、人才等政策支持不够。
鼓励农户利用自有宅基地经营乡村民宿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2年,力争在全市推出一批乡村精品民宿,打造一批乡村民宿特色乡镇。各区根据资源禀赋等编制各区乡村民宿发展规划,在合法有序发展的前提下稳步推进,防止一哄而上、违规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了北京乡村民宿的设立条件,包括经营主体、经营用房、公共安全、从业人员、规范经营等。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利用自有宅基地和农民房屋经营乡村民宿。乡村民宿的单体经营规模为经营用客房数不超过14间(套),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乡村民宿从业人员应持有合法身份证明或者务工证明,应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并进行年度健康体检和相关安全培训。
乡村民宿应明码标价收费标准
在生态环境方面,乡村民宿应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配齐生活垃圾分类设备设施。全面消除经营区域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及零星乱设摊,保持村容村貌整洁。房屋建筑风貌应与当地的村庄风貌、村庄环境景观相协调。
《指导意见》明确了北京乡村民宿的审批流程,解决了乡村民宿审批无法可依的困局,明确乡村民宿经营者需依法办理“一照、两证、一系统”,即营业执照、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如经营餐饮),安装使用公安机关的信息采集系统。落实旅客住宿登记、访客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码标价的收费标准、住客须知和安全提示,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住宿、餐饮等信息。
通过奖励、贴息支持乡村民宿发展
文件还提出,通过奖励、贴息等多种方式对乡村民宿建设发展给予扶持。设立乡村民宿奖励资金,对具有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的民宿,经过评定后给予资金奖励。对乡村民宿投资建设、改造升级的贷款给予贴息。
探索用市场化手段为乡村民宿发展提供金融政策支持,充分利用市旅游资源交易平台、京郊旅游政策性保险平台、京郊旅游融资担保平台,解决乡村民宿后顾之忧及投融资等经营困难,鼓励乡村民宿做大做强。
新京报记者张璐
责任编辑:张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