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抓细抓常 擦亮作风建设“金色名片”

日期:12-26
领导责任

原标题:普洱:抓细抓常擦亮作风建设“金色名片”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7年来,普洱市纪委监委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盯紧盯牢、持之以恒,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以实际成效将“金色名片”越擦越亮。

严格追究责任。该市相继出台了《普洱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细则(试行)》《普洱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普洱市市领导干部容错免责办法(试行)》,将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列入“一案双查”“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适用和治理范围,明确提出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以制度的刚性约束倒逼八项规定精神的有效落实。如一县人大重复报销差旅费、违规接待、组织无实质性的考察学习、违规修缮办公楼的问题,县人大党组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县人大党组书记、主任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10月24日,该县党组受到责令书面检查问责,12月19日,县人大主要领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严格监督执纪。咬住不放、一抓到底,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查快处,该提醒的提醒、该纠正的纠正、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处分的处分,越往后执纪越严。坚持“一案双查”,倒逼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监察组)落实“两个责任”。如一县政协出现多次多人重复报销差旅费的问题,虽然涉及到的金额并不大,但实际构成侵占公共财产,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12月19日,该县政协主要领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在普洱纪检监察网开设“党风政风监督”网络举报窗口,在微信平台“清廉普洱”设置“四风”举报窗口,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如一医院用工会账户资金违规发放劳务费的问题,医院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5月20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充分运用微信、微博、手机报等平台,实现通报曝光常态化。又如一市卫生系统下属单位组织单位女职工到旅游景点普洱太阳河国家森林公园开展妇女节活动报销旅游景区门票,局支部书记于5月20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111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0人,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有力的震慑。

加强日常监管。该市出台了《普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实施细则》《普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管理规定》和《普洱市接待办公室关于全市公务接待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等,完善接待规范、接待标准、接待流程、车辆使用、费用管理等工作机制,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

据统计,2013年至今年11月,该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6起,处理45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56人。(王若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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