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青海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青海省水利厅
《青海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由青海省水利厅、青海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全省执行。为确保各地精准理解《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关于《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
受特殊地理气候条件影响,我省水资源总体呈现出“不均、不易、不高”的特点。一是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全省水资源总量629.3亿立方米,但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与人口、耕地、生产力发展布局不相匹配。全省降水少而不均,多年平均降水量291毫米,而且75%的降水集中在6-9月份。经济相对发达的湟水流域、柴达木盆地水资源量分别只占全省总量的3.5%和8.4%,青南、祁连山地区人口稀少、经济总量小,水资源量却占全省总量的80%以上。二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不易。青海特殊的地理地貌特征,增加了水资源开发难度,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为4.2%。工程性缺水是水安全保障的明显短板。目前,全省已形成的43亿立方米工程供水能力,只占水资源总量的6.8%,调控能力还很薄弱,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三是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2018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499,与全国平均水平0.554有一定差距;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482立方米,高于全国365立方米的平均水平;万元GDP用水量91立方米/万元,高于全国66.8立方米/万元的平均水平;非常规水利用占用水总量的0.86%,与全国的1.44%存在一定差距。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方针,大力推进节水制度建设、节水技术改造和节水载体建设,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不断提升。但总体上看,全社会节水意识不强、用水结构不尽合理、“三大”产业及城镇用水效率不高等问题依然突出,用水粗放、浪费严重等现象普遍存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并被省委省政府列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于今年4月底联合印发了《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具体安排,进一步明确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青海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并经省政府同意,由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实施方案》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的主要依据,也是今后一个时期内全省实施节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二、关于《实施方案》的总体把握
为确保《实施方案》既承接好《国家方案》的全部任务和内容,又体现青海省情水情特点,我们重点把握和突出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突出指导性。《实施方案》着眼于“三个最大”的省情定位,认真贯彻新时期治水方针,顺应“水利发展谋长远、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要求,紧扣实现“一优两高”战略目标,从省级层面对今后一个时期节水工作进行总体设计,研究提出我省实施节水行动的总体思路,科学设定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同时与农业、工业、生活服务业等领域的节水政策标准相互衔接、统一,共同构成节水工作的制度框架,为指导和推动全社会节水、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提供遵循。二是突出系统性。节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在发展理念上,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从增加水资源供给转向均衡水资源需求管理,更加注重节水优先,增强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在技术路径上,全面落实以水定需原则,严格实行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工作,强化对水资源取、用、耗、排等行为的动态监管。在管控措施上,体现“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和水资源管理“最严格”的要求,建立健全节水标准、定额指标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加强节水指标刚性约束,从严控制用水总量和强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在投入机制上,突出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更好发挥市场在水资源节约与配置中的作用和政府的组织与调控作用,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在组织领导上,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节水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水资源督察考核。建设节水载体,做好示范引领。加强节水宣传教育,提升全民节水意识。三是突出问题性。《实施方案》立足我省干旱缺水的省情水情特点,始终坚持开源节流并重的发展方向,聚焦关键症结,补齐突出短板,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技术创新,着力加强农业、工业、城镇生活等全领域节水,提出了相应的节水任务,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推动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变,提高用水效率,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同时着眼于水资源的永续利用,处理好当下和未来、短期和长远的关系,保持耐心和定力,通过稳扎稳打、循序渐进、分步实施、久久为功的方式推进节水工作。
三、关于《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除引言外,共分5个部分。第一部分充分认识节水工作重大意义。阐述了我省特殊重要的生态地位、新时代节水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重要意义。第二部分准确把握节水工作总体要求。分别提出了新时代节水工作遵循的指导思想、坚持的基本原则和实现的主要目标。第三部分全面推进节水工作重点行动。提出了6大重点行动、20项具体任务。第四部分持续深化节水体制机制改革。从加强政策制度推动和市场机制创新两方面提出9项改革任务。第五部分切实落实节水各项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加强财税支持、拓展融资模式、提升节水意识等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切实保障各项节水工作落地见效。
四、关于《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第一,科学设定了近远期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立足现状基数,注重近期和远期目标的有机衔接,以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等为依据,结合各市州县供水、用水、节水等现状,分别提出2020年、2022年和2035年主要目标。到2020年,节水政策法规、市场机制、标准体系构架趋于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管理机制逐步健全,用水效率有效提升。到2022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非常规水利用比例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平均水平。
第二,全面部署了重点行动中的具体任务
针对全面推进节水工作重点行动和持续深化节水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了29项重点任务。
全面推进节水工作重点行动方面:一是围绕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提出强化用水指标刚性约束、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机制、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全面建立节水评价机制、强化节水监督考核等5项任务;二是围绕加强农业节水增效,提出加快农田水利设施提档升级、大力发展节水农业、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推广生态养殖方式、推进农村生活节水等5项任务;三是围绕加强工业节水减排,提出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动高耗水产业节水增效、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等3项任务;四是围绕加强城镇节水降损,提出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等4项任务;五是围绕加强节水开源并进,提出加强地下水管理保护、提升非常规水利用率等2项任务;六是围绕加强科技创新引领,提出加快节水技术研发,引进、吸收,推广先进、成熟、适用、高效的节水技术、工艺和产品、设备,加快成果转化应用。
持续深化节水体制机制改革方面:一是围绕加强政策制度推动,提出全面深化水价改革、推动水资源税改革、加强用水计量统计、强化节水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节水标准等5项改革;二是围绕加强市场机制创新,提出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推广普及节水产品、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实施水效领跑和节水认证等4项改革。
五、关于《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考虑到节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全社会共同推进。《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项保障措施和各部门职责分工,重点从五个方面作出安排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节水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高位协调推进全省节水工作。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主责,强化行业部门主建,形成“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节水合力。二是推进法治建设。抓紧出台《青海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规范用水行为。三是加强财税支持,提出各级政府要加大节水资金投入,设立节水财政专项资金,落实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助力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四是拓展融资模式,探索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节约用水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节水项目给予优先贷款等信贷支持。五是提升节水意识。加强国情省情水情教育,开展节水进校园等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节水成为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