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评论:让每一个“事实孤儿”都感受到制度温情
距离2020年1月1日还有一周时间。从那一天开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将迎来一张权益“保护网”,因为由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将于那天起正式实施。近段时间以来,河南省、湖南省、四川省、贵州省等多个地方陆续出台相关文件,以切实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12月24日《法制日报》)。
所谓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并不是一种绝对意义上的孤儿,而只是一种相对意义上的孤儿或事实上的孤儿。在名义上,这类儿童有父母或监护人,有人抚养,但其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或者父母有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显然,这样的父母承担不了必要的监护抚养责任。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约50万。
对于孤儿,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成熟的关爱保障体系,孤儿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权益都得到了较好的保障。然而,之前对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无论是社会的照拂还是家庭的照拂,都难言到位。
一直以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并没有作为一个特殊的困难群体受到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即便政府通过低保、临时救助、贫困补助等方式对这类儿童进行了关爱、帮扶,但帮扶政策指向性不强,没有形成合力,帮扶力度也不够,保障范围较窄,保障标准不高。在不少家庭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许也有爷爷奶奶等亲人照顾,也“有口饭吃,有个地方住”,但这些亲人往往抚养能力、精力有限,有些亲人的责任心也不足,因而监护抚养只能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准,从物质、精神层面给予的关爱都满足不了儿童的成长需求,甚至还容易出现漏洞。在这样的保障环境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得到的阳光和营养是不充足的,心理也很容易受到创伤。有些儿童很容易自暴自弃、厌学、辍学,参与不良行为,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前述12部门出台的意见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向聚焦,定向施策,弥补了儿童权益保障制度的空白,整合提升了关爱帮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措施,拓展了适度普惠性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空间,推动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给事实孤儿带来了福音。
按照制度设计,在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将参照孤儿保障标准享受补贴,或者被纳入孤儿教育资助范围,或者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康复救助等相关政策;在关爱服务方面,构建了由政府购买服务,引进专业社会组织、社工机构提供心理咨询、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机制。而健全信用评价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则有助于督促落实监护责任,倒逼父母或监护人履行法律抚养义务,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得到更多的家庭呵护与温暖。
阳光应照耀每一个角落、每一棵小草,儿童权益保障制度也应覆盖温暖每一个儿童。保障事实孤儿权益,一个也不能少,12部门出台意见、各地积极跟进,彰显了政府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和担当,也是政府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积极表现,其落实效果颇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