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渔业法执法检查:渤海经济鱼类品种由80多减到十几种
“休渔结束开捕后,捕捞力量的投入高峰基本抵消了休渔养护效果,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以及区域联合执法需要加强”。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24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武维华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渤海经济鱼类品种由上世纪80年代的八十多种减少到近年来的十几种,带鱼、小黄鱼、鳓鱼等已绝迹多年。
此次执法检查,是渔业法1986年实施以来的首次执法检查。报告显示,此次检查发现我国渔业资源养护基础依然脆弱。除了上述渤海经济鱼类品种的变化,浙江省带鱼、小黄鱼、鲳鱼、梭子蟹等四大主要经济鱼类的可捕资源量近年来呈下降趋势,渔业资源小型化、低层次化、低值化趋势较为明显;长江口传统优质优势鱼类品种逐步减少,虾蟹等短生命周期品种增加。
一些地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增殖放流,但对社会放生行为缺乏必要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部分群众在渔业养殖水域随意放生巴西龟、雀鱔、食人鱼等外来物种,对原生物种造成冲击。
此外,在执行渔业法第30条关于禁渔区、禁渔期、渔具管理的规定中,海洋伏休存在时间差是地方反映较多的问题。据报告,“休渔结束开捕后,捕捞力量的投入高峰基本抵消了休渔养护效果,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以及区域联合执法需要加强”。
新京报记者王姝
编辑李国君校对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