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灵武: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灵武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民政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扶贫办等13家单位公布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第一批成果。
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88户群众安全饮水改造提升工程,安全饮水到户率100%;改造建档立卡户C类、D类危房23户,建档立卡户安全住房保障率100%,贫困村水、电、路、房、网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劝返辍学学生12名,落实职业教育“雨露计划”和移民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坚决打破贫困代际传递。拓展“互联网+健康扶贫”服务,推行远程网上诊疗和“一站式”结算报销工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全覆盖建档立卡户购买大病补充医疗、意外伤害扶贫保险,将建档立卡户当年住院自付费控制在5000元以内。兜底扶贫推进扶贫与低保两项制度深度融合,兜底保障标准提高至4000元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解决民政领域问题。以“民政爱民、民政为民”为宗旨,“风清气正保民生”为抓手,核查社会救助对象6163户,清退因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符合低保待遇对象497户,新增因重大灾害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对象394户,实地摸排出硬化墓、异地墓147处,集中拆除违规私拉乱建水泥桩6119根,铁杆子284根,围网760米,砖砌门墩子9个,围墙455米。
解决交通运输领域群众出行难问题。投资586万元实施美丽村庄道路硬化14.2公里;投资387万元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41公里(标线9公里),构建“畅、安、舒、美”公路环境;投入资金2091余万元,配置公交车82辆(新能源公交车42辆),调整运营城市公交线路8条,方便市内居民出行;调整开通城乡线路7条,解决近15万周边群众的出行需求;按照1:0.7比例大换小,将原有城乡公交及灵武至吴忠城际公交更换为66辆出租车,从源头解决出租车运力不足问题;开通灵武至吴忠301路公交,投入25辆新能源公交车,构建城乡客运体系。
解决食品安全领域问题。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黑作坊”“黑窝点”9家,销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羊杂碎3317公斤;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检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 1328户次,收缴假冒伪劣食品178(瓶)袋、下架问题食品 13.75公斤;检查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260户次,学校、幼儿园食堂53家,约谈216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159份;组织开展食品监督抽检1487批次,快速检测2002批次,处置不合格食品21批次。以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为目标,创建了2条食品安全示范街、20家食品安全示范店,立案查处食品领域违法案件93件,罚没金额37万元。
解决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采取台账管理,领导“包片”、干部“包点”,限期“销号”的方式,聚焦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改革发展等问题,强化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整治,解决平调、拖欠村集体项目资金或村集体房屋租赁租金9起,挽回村集体资金3553.6万元;调解处理98户农户定植温棚韭菜生长迟缓问题,追回补偿金额47.3万元。强化农资经营行业监管,治理无证经营乱点乱象7起,调解农民投诉纠纷3起,挽回补偿资金6.75万元。清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2家。(灵武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