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以高质量监督护航高质量脱贫

日期:12-23
纪检监察查处

原标题:梧州:以高质量监督护航高质量脱贫

脱贫攻坚是“硬仗中的硬仗”,没有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就难以达到预期目标。今年以来,梧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紧密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提升年活动,围绕巡视反馈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制”,以高质量监督护航高质量脱贫攻坚。

“双审核把关”上级转办交办信访件件件有着落

2019年7月12日,梧州市纪委常委会正在研究案件处理情况,其中,岑溪市大业镇司法所所长、古万村包村工作组组长梁某某等人违纪案就是其中之一。那么,作为副科级干部梁某某的违纪案件,为什么会列入梧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的案件审议议程进行研究呢?

原来,梧州市纪委监委对办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转办交办的信访件实行“双审核把关”制度,即对初步查结的信访件,先由信访室及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对所联系县(市、区)纪委监委上报的初核报告进行统一审核把关;之后再由市纪委常委会审核把关,逐件会审。而群众实名举报梁某某在申请低保补助工作中存在优亲厚友问题的信访件,就是中央巡视组转办交办梧州市的61件信访件之一。

“我们室负责对群众反映梁某某违纪问题的信访件进行督办、把关。”梧州市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主任廖兰桂说。在“双审核把关”制度的促动下,岑溪市纪委监委不但很快查实了梁某某以及古万村党支部书记彭某某,古万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主任韦某某,古万村原村委主任谢某某等人利用工作便利优亲厚友,为古万村村民覃某堂违规申请低保特困扶贫补助提供帮助的违纪问题,而且还查实了他们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困难残疾人何某明长期得不到该得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问题。2019年7月,梁某某等四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对问题线索存疑、处置不当的重新办理;对查不到位的重新审查,对量纪定性不准的立即纠正;对问责追责不到位的推进问责;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性质严重和查办阻力大的案件提级直查。”梧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陈锦云介绍说。截止目前,对上级2018年12月以来转办交办的61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并由市纪委常委会议逐件审核把关,其中,立案12件3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

“两查两清理”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事事有结果

“对巡视指出的具体问题从严查处、从实整改。”经调查,梧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两起“执纪问责偏软”具体问题从严查处。经调查复核,梧州市纪委监委机关给予藤县金鸡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周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予以免职,给予苍梧县岭脚镇原镇长徐以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苍梧县岭脚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欧芝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予以免职,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相关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扶贫政策落地、项目资金发挥作用。

由此,梧州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和查处情况进行大排查、大清理,通过“逐案过筛”共评查案件3051件,发现问题案件88件,发现处置超期的问题线索8条,调查不深入问题线索1条,交代事实不清问题线索3条,发现超期未结案件28件,经督促整改,全部完成整改。

撕开了口子,就要揭开盖子,更要挖出根子。苍梧县原副县长莫某某因在“梨埠连片饮水工程项目”建设中督促检查不力、组织协调不到位,导致这项投资460多万的扶贫工程未能按时完工而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在该案办理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就及时启动“以案促改”工作,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整改。因此,案件调查工作刚结束,清粼粼的渠水也流进了梨埠镇的村村寨寨。

“一站两网”群众意见建议声声有回应

2019年春,蒙山县陈塘镇寺村村群众遇上了一件喜中带忧的事情。喜的是全村一举甩掉戴了多年的贫困村帽子,忧的是上级奖励的10万块钱整村脱贫摘帽奖能不能用好?后来,村廉洁工作站的“物廉网”“互廉网”监督,很快解除了群众的担忧。该村“两委”联席会讨论脱贫摘帽奖使用问题时,列席会议的村廉洁工作站监督员提出,可以用这笔奖金公开招投标安装太阳能路灯,最终建议被采纳。结果,奖金用出去了,全村亮起来了,群众都拍手叫好。

2019年9月,梧州市纪委监委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广由蒙山县新圩镇首创的“物廉网”“互廉网”监督。村廉洁工作站通过党员监督“互廉网”紧盯党员日常行为,通过村务监督“物廉网”紧盯村级微权力,有效发现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新的基层监督模式在“加强对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扶贫干部作风”“村‘两委’履职”等整改措施落实方面发挥出显著作用,群众形象地把“物廉网”“互廉网”比喻为守护他们利益的“双保险”。

按照“一站两网”监督流程规范,廉洁工作站监督员通过参加评议会议、查看台账、入户走访、重点抽查等,核查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对一般问题及时纠偏补漏,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报上级纪委。蒙山县新圩镇坝头村廉洁工作站监督2019年春季救灾物资发放时,发现该村五保户陈宗甫未纳入名单,立即督促村“两委”按照监督意见核实整改。

据统计,今年该市1000个村(社区)廉洁工作站依托“物廉网”“互廉网”,共收集发现扶贫物资项目问题线索572件,立案查处254人。

“责任清单制”,监督责任项项见真章

梧州市把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列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工作内容,细化明确各级各部门专项治理责任,提升形成往深里抓、往实里做的齐抓共管合力。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践行市委倡导的“书记在现场”工作法,认真落实巡视反馈意见。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书记在现场”活动。仅今年第二季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扶贫职能部门深入脱贫攻坚现场一线,针对危房改造项目、扶贫物资发放、扶贫专项资金、粮食直补、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领域开展“一季一小项”督查,就发现了问题215件,转立案32件,整改132个。

梧州市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中17种需要追责问责的情形,列出“问题清单”,实行“一单覆盖、分级防控”的“问责清单制”,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整治力度。今年1至11月,全市扶贫领域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立案169件,处分137人,组织处理16人。问责既要问到“痛点”又要戳中“麻穴”。今年6月,长洲区三名干部在两条产业扶贫道路验收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的问题,该区纪委监委在对这三名干部立案调查的同时,责令有关责任部门组织施工单位对存在裂缝的路段进行了重铺。“对失职失责的干部要进行问责,对不合格的扶贫路项目得进行整改。”长洲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黎夏说。

此外,梧州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扶贫领域专题约谈会推动市直部门“抓系统,系统抓”,有力推动了落实巡视整改反馈意见和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今年各扶贫职能部门共检查扶贫项目14894个,检查资金55亿元,发现问题176个,整改问题156个,移交问题线索71条,立案23人。

市委第九轮巡察聚焦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等突出问题、异地扶贫搬迁等重点问题,通过专题专项提级巡察发现问题线索84个,均移交有关部门处置。监督“围绕项目转、围绕资金转”,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就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11月底,梧州市“十三五”期间异地扶贫搬迁项目完成率100%;全市267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4万元以上。仅发展特色产业方面,全市发放以奖代补资金7509.1万元全部落实到位,惠及贫困户45230户。(梧州市纪委监委林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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