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通报1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12-23

原标题:百色市通报1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右江区永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覃荟蓉挪用扶贫工程项目资助款等问题。覃荟蓉在2013年至2017年历任右江区永乐乡计生服务所统计员、副所长、所和右江区永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期间,私存永乐镇人口计生扶持资金共计90000元和永乐镇群众退出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共计2800元至其个人银行账户办理定期存款并将利息927.31元占为己有,此外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9年6月,覃荟蓉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2.田阳县头塘镇水利站原站长兼民政办负责人胡祖监管失职失责问题。胡祖在2016年至2018年任田阳县头塘镇水利站站长兼民政办负责人期间,在对高龄补贴审核发放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享受高龄补贴的黄某轮、黄某常等19名群众死亡后仍继续拨付高龄补贴共计11850元。2019年11月,胡祖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田东县作登瑶族乡林业站站长蒙其国贪污侵占问题。蒙其国在2012年至2015年任田东县作登瑶族乡林业站站长期间,负责全乡生态公益林工作,在其保管田东农村商业银行作登支行开户的全乡各村屯用于接收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存折期间,蒙其国挪用补偿金共计2458000元,其中:帮助其朋友班某垦(田东农村商业银行义圩支行原行长)、黄某腾(田东农村商业银行城东支行原行长)完成储蓄存款任务共计2417000元;借给其朋友黄某文买房共计40000元;挪用补偿金用于个人开支共计1000元。2019年11月,蒙其国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

4.平果县旧城镇党委书记卢英群贪污侵占问题。卢英群在2003年至2017年历任平果县那沙乡人民政府民政助理、团委书记;旧城镇团委书记;凤梧乡党委宣传委员、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和旧城镇党委政法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综治办主任、党委书记期间,用自己和那沙乡六达村易某阳、谭某金、黄某明、韦某安、韦某、阮某平、韦某等7名群众的名义申报并违规侵占152.8亩退耕还林补助款共计133700元,此外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11月,卢英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款已追缴。

5.德保县都安乡人民政府民政助理文闻在民政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文闻在2011年至2017年任德保县都安乡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民政助理期间,在具体负责都安乡民政各项工作中,没有认真组织开展民政对象摸底排查工作,未能全面掌握本辖区内民政对象自然死亡人员信息,致使该乡59名民政对象死亡后没有及时收集上报德保县民政局进行核减,直到2018年3月造成民政部门向59名已死亡民政对象发放补助共计113959元。2019年10月,文闻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6.靖西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潘承虎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潘承虎在2017年7月至11月任靖西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在组织靖西市山茶油产业项目过程中,未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脱贫攻坚工作的文件精神,在实施发放油茶苗工作中出现涉农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未向贫困户倾斜、投向不精准的问题。2018年9月被自治区财政厅通报,给靖西市扶贫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潘承虎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9月,潘承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那坡县百省乡党委委员、副乡长黄海龙工作失职问题。黄海龙在2016年至2017年任那坡县百省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分管百省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在审核百省乡百坎村那亮屯刘某前农户危房改造补助申请时,未认真核实危改申请材料,致使刘某前享受危改补贴15000元。2019年11月,黄海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凌云县伶站乡水利站站长黄金城吃拿卡要问题。黄金城在2012年任凌云县伶站乡水利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开展茅草树皮房拆除重建工作中,黄金城与同屯村民林某新一同承包伶站乡浩坤村无能力自行建房的韦玉远等12户茅草树皮房拆除重建工程中获利共计18400元。黄金城身为凌云县伶站乡水利站干部,违反国家规定,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2019年6月,黄金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9.乐业县财政局预算股干部王倩云弄虚作假问题。王倩云在2019年任乐业县财政局预算股干部期间,在财政部驻广西专员办核查组开展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含扶贫资金)发行使用管理情况核查工作过程中,为了让迎检材料与上报支付进度一致,王倩云伪造制作虚假支付凭证共20张,附到迎检材料中,造成不良影响,负直接责任。2019年8月,王倩云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10.田林县八桂乡扶贫办原干部罗涛失职失责问题。罗涛在2015年任八桂乡扶贫办兼危改办干部期间,在审核谭合村渭六屯邓某户危改申请材料过程中,未仔细、全面核实危房改造申请材料,致使不符合危房补助条件的邓某户得获得危改补贴18470元。罗涛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1月,罗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11.隆林县平班镇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民政助理邓海浪失职失责问题。邓海浪在2008年至2014年任隆林各族自治县平班镇人民政府主任科员、民政助理兼平班镇民新村包村工作组组长期间,在协助平班镇人民政府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明知他人不符合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条件,仍帮助他人编造虚假农村危房改造材料,致使11户群众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164000元,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2019年12月,邓海浪受到政务降级处分。

12.西林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兼县扶贫指挥部公共服务专责小组驻办负责人王向平违纪问题。王向平在2018年任西林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兼西林县扶贫指挥部任公共服务专责小组驻办负责人期间,在督促核算、统计2018年西林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票据过程中,对医保基金收缴票据的结算、审核、统计工作和人员监管不力,导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股原工作人员黄秀兰(另案处理)挪用马蚌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共计780514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2019年11月,王向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百色市纪委监委)

我省7个村被授予“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 省林业局组织开展“加快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三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