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以鲜活案例促整改 直指痼疾 震撼灵魂

日期:12-23
党员干部腐败

原标题:临河区:以鲜活案例促整改直指痼疾震撼灵魂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张某某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工作纪律,导致扶贫资产流失。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张某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对村支部书记杨某进行谈话提醒,责成村党支部会同镇扶贫办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这是近期临河区纪委监委通报的1起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从典型案件中剖析案发原因,汲取经验教训,着眼以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检视工作存在的问题,通过“警示+教育+整改”的方式,用鲜活案件推进以案促改。

以案为例,以案促改。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纪委监委关于“高质量办案年”工作以案促改专题部署精神,以查处典型案例推动以问题促整改、以案件抓教育,用好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警醒身边人。“都是老同事、老领导,我们都从事着一样的工作,风险点也大同小异,没想到现在他们却成了警示教育会上的‘主角’。通过参加此次警示教育大会,我要以他们为戒,牢记宗旨,守住底线……”在参加全区党风廉政暨扫黑除恶警示教育大会后,区公安局干部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典型案例深有感触。针对案件中发生的问题,区纪委监委紧盯问题整改,通过下达《监察建议书》、开展整改“回头看”,推动发案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制度漏洞、廉政风险进行及时防控,避免类似问题继续发生。

严管厚爱,教育回访。坚持受处分人员警示教育与回访同步,一方面坚决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强化处分决定执行,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让敢于以身试纪、以身试法的人感受党纪国法的威严与震慑。让受处分党员干部都写出深刻的忏悔书或检讨书,在反省自身过错的同时,忏悔反思,特别是在发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大会,用好反面教材,剖析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以案为鉴,认真整改;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回访教育,引导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深刻剖析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根源,积极改造思想行为,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以新的业绩重新赢得组织和群众的认可,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通报曝光,加强震慑。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扫黑除恶、民生领域腐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腐败问题及典型案例,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违纪违法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主要违纪事实、处理结果;通报深入分析案发的原因和应汲取的教训,包括被违纪违法当事人的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等,通过通报曝光,在党员干部中营造“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不敢腐氛围,释放了“有权必有责,失职失责必被追责”的强烈信号,收到了良好的震慑和教育效果。(临河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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