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12-23

原标题:嘉峪关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原市建设局工程项目管理科科长杨忠明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杨忠明任原市建设局工程项目管理科科长期间,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购物卡合计5.8万元。杨忠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9年10月,杨忠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市残联原党组成员、副调研员何志虎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6月至7月,何志虎与市残联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种传华、康复托养中心副主任王洋,2次接受承揽市残联相关工程项目的王某某宴请。2019年11月,何志虎、种传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洋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原嘉峪关水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水文化景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违规公款消费问题。2017年5月至2018年11月,水文化景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方式,将收取的租金、电费、物业费等合计10.6765万元违规用于接待、购物等。2019年12月,时任水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兰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公司副总经理李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水文化景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段春荣被解聘职务,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4.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郭永生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5年至2017年,时任市工信委副主任郭永生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违规参加管理服务对象举办的开业庆典。郭永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郭永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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