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如何 最高检:仍有学校聘任有前科人员

日期:12-20

原标题: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如何最高检:仍有学校聘任有前科人员

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性侵事件,去年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俊)“有些学校未严格落实教师管理规定,聘任有前科人员,有的管理层仍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等错误观念。”今天(12月20日),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在发布会上表示。

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性侵事件,去年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

建议发出后,最高检和教育部共同研究了督促落实的十条措施。各省级检察院也将“一号检察建议”连同本地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的情况抄报本省(区、市)主管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其中21个省级检察院检察长还当面向省级政府主管领导做了汇报。

预防性侵害教育仍需加强

随着工作的深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有些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保护不力。有的未严格落实教师管理规定,聘任有前科人员;有的管理层仍存在‘家丑不可外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错误观念。”史卫忠说。

他表示,各部门的联动配合机制应当加强。比如某市潘某曾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同时判决从业禁止三年。然而教育部门并未吊销其教师资格证,司法与行政缺乏有效衔接。

在预防性侵害教育方面,也需进一步加强。史卫忠举例,某地一名中学生在受到任课教师的猥亵后,却因害怕案发后要转学、影响学习等原因而不敢报案,导致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多次遭受侵害。

强制报告制度存措施不力等问题

为建立惩治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长效机制,检察机关开始推行强制报告制度。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湖北省检察院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出台首个省级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规定教育、医疗、救助管理及福利机构、村(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性侵害的,有及时报告义务。

但史卫忠也指出了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各地探索的强制报告制度,存在如何确保报告义务严格履行,对未履行义务的主体如何落实责任规定不够、措施不力等问题。

不过,他强调,最高检已将“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确定为今后几年全国检察机关的一项重点工作。下一步,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最高检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层层督导,抓好现有制度的落实,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将这项工作“没完没了”地抓下去,确保抓出实效。

新京报记者王俊

编辑丁天校对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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