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围绕管权限权"以案促改"完善制度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这些案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像惊雷一样,对我触动太大了,足以让每位公路建设者警醒。”“交通运输系统涉及项目多、金额大,确实应该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一直在公路建设单位工作,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发现还存在很多廉政风险点,需要我们提高警惕,防微杜渐。”……在宁夏交通运输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上,部分交通运输厅党员干部在观看了宁夏交通运输系统塌方式腐败案件警示录《路蠹之覆》后深有感触地说。
一段时间以来,宁夏交通运输系统接连发生多起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交通运输厅前后两任厅长落马,部分中层干部也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面对交通运输系统“行业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复杂局面和严峻形势,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录制了《路蠹之覆—宁夏交通运输系统行业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警示录》,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集中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并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从政治、思想、作风、能力、纪律等方面立体检视、深入剖析,认真查找和整改各种背离初心和使命的问题。
《路蠹之覆》只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推出的系列警示教育片之一。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精心谋划、认真选取各地区各行业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深刻剖析违纪违法人员的思想根源,编印了一批典型案例警示录发放各单位各部门,让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镜,警钟长鸣。按照违纪违法人员工作性质,先后组织录制了《蝇贪之害—群众身边腐败典型案例警示录》《权力之殇—宁夏落马县(区)委书记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路蠹之覆—宁夏交通运输系统行业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警示录》等一批分行业类型的警示教育片,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为充分挖掘发挥审查调查工作的警示教育作用,促进审查调查效果最大化,摄制了三集专题片《只有进行时》公开播放,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线、规范一方的效果。
“以案促改”就是要在查摆剖析上做文章,在“促”字上下功夫。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在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的基础上,针对案发单位体制机制和监督管理薄弱环节,及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以案为鉴,围绕管权限权,完善制度流程,堵塞监管漏洞。同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督促相关单位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抓好问题整改。
“案发单位要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在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建章立制,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印发的《关于深化警示教育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试行)》中作出以上明确规定。
宁夏交通运输系统多起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后,针对交通运输厅下属单位存在的纪委机构不健全,监督乏力,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督促和协助厅党委探索建立了交通运输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党委直接领导、派驻监督指导、垂直考核评价”的管理模式,出台了《交通运输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驻厅纪检监察组受厅党委委托,对厅属单位各级纪委纪检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指导。对厅属单位纪委书记人选提名、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厅属单位纪委年度考核和绩效评价均以驻厅纪检监察组为主。进一步强化了对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理顺了管理体系,为厅属单位纪委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从制度上解决了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交通运输系统监督工作显著提升。
以案促改目的在“改”。针对案发单位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督促各单位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评估,建立长效机制,堵住制度漏洞,从制度上、根源上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努力形成“治本”的长效制度和机制,推动“治标”的成果转化为“治本”的成效。
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精心打造宁夏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并把中心作为各地各部门开展党性实践锻炼和廉政警示教育的重要基地。分期分批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将组织学员到中心上一堂廉政警示教育课列为自治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班必修课。自中心投入使用以来,已有2265个单位122816人次接受教育,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深刻的党性教育。(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