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景德镇:建立“巡察后评估”制度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近日,景德镇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关于对市委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开展后评估的规定(试行)》,对巡察组工作作风和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探索建立巡察后评估制度。
明确评估原则。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正人必先正己的要求,评估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岗位特点,对巡察组执行“六项纪律”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委巡察办组成评估小组具体执行。
多元立体评估。评估工作按照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方面巡察组对照评估标准,对巡察期间执行各项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另一方面选择被巡察党组织有关方面党员干部、群众代表等开展问卷调查或个别谈话,了解巡察组巡察期间工作情况。同时,向横向联系部门征求意见,及时汇总整理群众来信来电,为评估小组深入分析判断提供客观参考。
强化成果运用。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综合评估结果将作为巡察组和巡察干部评先评优重要依据,作为干部奖惩、选拔任用的参考。对评估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经领导小组研究,按程序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坚决防止“灯下黑”,推动巡察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量开展。(景德镇市委巡察办)
近日,景德镇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关于对市委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开展后评估的规定(试行)》,对巡察组工作作风和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探索建立巡察后评估制度。
明确评估原则。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正人必先正己的要求,评估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岗位特点,对巡察组执行“六项纪律”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委巡察办组成评估小组具体执行。
多元立体评估。评估工作按照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方面巡察组对照评估标准,对巡察期间执行各项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另一方面选择被巡察党组织有关方面党员干部、群众代表等开展问卷调查或个别谈话,了解巡察组巡察期间工作情况。同时,向横向联系部门征求意见,及时汇总整理群众来信来电,为评估小组深入分析判断提供客观参考。
强化成果运用。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综合评估结果将作为巡察组和巡察干部评先评优重要依据,作为干部奖惩、选拔任用的参考。对评估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经领导小组研究,按程序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坚决防止“灯下黑”,推动巡察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量开展。(景德镇市委巡察办)
近日,景德镇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关于对市委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开展后评估的规定(试行)》,对巡察组工作作风和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探索建立巡察后评估制度。
明确评估原则。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正人必先正己的要求,评估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岗位特点,对巡察组执行“六项纪律”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委巡察办组成评估小组具体执行。
多元立体评估。评估工作按照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方面巡察组对照评估标准,对巡察期间执行各项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另一方面选择被巡察党组织有关方面党员干部、群众代表等开展问卷调查或个别谈话,了解巡察组巡察期间工作情况。同时,向横向联系部门征求意见,及时汇总整理群众来信来电,为评估小组深入分析判断提供客观参考。
强化成果运用。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综合评估结果将作为巡察组和巡察干部评先评优重要依据,作为干部奖惩、选拔任用的参考。对评估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经领导小组研究,按程序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坚决防止“灯下黑”,推动巡察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量开展。(景德镇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