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重要人事调整

日期:12-18
领导责任人大常委会

原标题:上海重要人事调整

原任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的蒋卓庆,已接替殷一璀担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据《解放日报》报道,上海市委中心组17日下午举行学习会,听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司长杨洁所作的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辅导报告。市委书记李强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董云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蒋卓庆,市委常委于绍良、郑钢淼、陈寅、吴清、翁祖亮、周慧琳、诸葛宇杰、凌希出席会议。

上述报道显示,原任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的蒋卓庆,已接替殷一璀担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上海重要人事调整

殷一璀出生于1955年1月;蒋卓庆出生于1959年8月,比殷一璀小4岁。蒋卓庆曾在上海学习、工作了39年,2016年由上海副市长调任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这是时隔3年后他重返上海市任职。

公开履历显示,蒋卓庆是浙江慈溪人,在职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1977年9月开始工作。他曾长期在上海市财政局任职,曾任上海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副局长,1998年9月至2000年7月他还在上海大学夜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学习。2002年,蒋卓庆任杨浦区代区长,后任区长。

据报道,在杨浦任区长期间,蒋卓庆推进政务创新,2004年首开“区长在线”。他带着几名副区长各自坐在电脑前,与该区居民在网上直接交谈,内容五花八门,涉及菜场设置、物业管理、道路建设、文化体育设施、就业、环境保护、旧区改造,区长们一一答复。

蒋卓庆曾表示,政府要想方设法解决群众急于解决的问题。“区长在线”就是社情民意的反馈系统和紧密联系群众的快速通道。

2006年7月,上海社保基金案案发;次月,蒋卓庆调任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8年,蒋卓庆转任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2010年兼任上海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2013年3月,蒋卓庆身兼数职,任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孙宋文管委主任。4个月后,他出任上海市副市长,跻身副部级。

根据分工,他当时分管城乡建设和国土资源、水务、交通港口、环保、民防抗震等工作。担任副市长后,他保持着与居民网上互动的风格,频繁出现在“市长热线”、“夏令热线”中。

上海重要人事调整

2016年10月,蒋卓庆首次离开上海,调任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2018年1月当选为江苏省监察委主任。

2017年2月,蒋卓庆在《求是》发表文章执纪权力监督问题。他说,正人必先正己,正己才能正人。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肩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更要把自己摆进去,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监督执纪问责是政治性极强的工作,没有对党的绝对忠诚、没有过硬的担当精神、没有清廉的良好形象,不可能履行好专责监督职责。纪检干部在作风和纪律上偏出一寸,纪检事业就离中央的要求偏出一丈。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必须做到自身硬、自身净,才能充分履行好所肩负的职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执纪审查中发现,有的纪检干部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招揽工程,从中收受好处;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接受宴请;有的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甚至出具虚假调查报告和情况说明;还有的无视纪律和规矩,跑风漏气甚至和被调查对象勾肩搭背。”蒋卓庆说,事实证明,纪检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干部也没有天然免疫力,党组织决不会为纪检干部提供任何袒护。只有扎紧制度篱笆、堵塞管理漏洞,形成更加严格的制度制约,对反映纪检干部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不护短、不遮丑,才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纪委的权力不被滥用。

去年6月,江苏出台最严“禁酒令”,明确“除外事接待按有关规定执行外,全省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和含酒精饮料;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严格禁止使用公款购买各种酒类饮品。”

“小酒杯折射出作风建设大问题。”蒋卓庆当时表示,最严“禁酒令”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要求,体现了省委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的态度和决心。

今年8月,蒋卓庆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文章,谈及问责泛化问题。他说,问责是一把利器,使用得当可以充分发挥警示作用,但如果泛化简单化,不仅没有效果,还将损害党员干部的积极性。要坚决纠正问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于尚未达到问责程度的,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批评的批评,不能简单地一问了之。

“精准定位问责对象,通过客观事实明确责任主体,分清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不以下级责任替代领导责任。优化问责工作考核方式,防止有的地方和单位片面追求问责数量,搞’凑数式’问责,切实提高问责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蒋卓庆表示。

蒋卓庆简历

蒋卓庆,男,1959年8月生,汉族,浙江慈溪人,在职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9月参加工作。

1977年9月—1980年8月上海市徐汇区向阳饮食店职工;

1980年8月—1982年9月上海市财经学校财政专业学习;

1982年9月—1986年7月上海市财政局企业财务二处办事员(其间:1983年9月—1986年7月上海电视大学财政专业学习);

1986年7月—1987年9月上海市财政局企业财务二处主任科员;

1987年9月—1992年2月上海市财政局企业财务二处副处长;

1992年2月—1993年7月上海市财政局企业财务二处处长;

1993年7月—1994年10月上海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第一分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4年10月—2002年12月上海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副局长(其间:1998年9月—2000年7月上海大学夜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学习);

2002年12月—2003年3月上海市杨浦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3年3月—2006年8月上海市杨浦区委副书记、区长(其间:2004年5月—2004年7月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6年8月—2008年2月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8年2月—2010年4月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2010年4月—2013年3月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3年3月—2013年7月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孙宋文管委主任;

2013年7月—2015年6月上海市副市长;

2015年6月—2016年10月上海市副市长,上海虹桥商务区管委会主任;

2016年10月—2018年1月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8年1月—2019年12月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主任;

现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党的十九大代表,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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