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濉溪:把好“三关”推动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濉溪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纪委监委相关文件精神,在审理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严把案件质量,注重成果运用,持续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把好“政治关”。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和角度分析问题,综合考虑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纪法效果。一方面,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另一方面,出台《濉溪县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明确8种容错纠错情形,为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干部鼓劲撑腰。
把好“质量关”。修订完善《濉溪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范》,推行案件初核、立案审查、移送审理、提交常委会审定等各个环节请示报告制度,不断规范审查调查审理工作。严格执行“乡案县审”制度,坚持“三审三看”。今年以来,县纪委对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的177件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出具审理意见374条。同时,制定案件质量定期评查工作制度,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立案案件和了结案件定期进行评查,并制作案件质量分析报告。
把好“运用关”。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将对受处分人员的“暖心回访”与日常教育、基层党建相结合,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范畴,帮助受处分人员正确看待处分,重拾干事创业信心。同时,注重梳理排查办案中发现的部门性、系统性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今年以来,共向24家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37份,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制度23项。(淮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