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唐山煤医道驾车撞人案罪犯刘硕光今日执行死刑
新京报讯(记者张彤)今日(12月13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该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执行命令,依法对“煤医道驾车撞人案”罪犯刘硕光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现场监督。
刘硕光庭审图。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新京报此前报道称, 2018年6月6日晚,刘硕光酒后驾车在唐山市煤医道等多条道路上,故意冲撞、碾轧路人,撞到一个水果摊致摊主身亡,有沿路骑车的快递员被拖行二三十米。有目击者称,肇事车辆撞上电线杆后停下,司机在车内打火想跑,被群众团团围住没能逃逸,造成致7人死亡、2人重伤的严重后果。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称,2018年11月28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刘硕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刘硕光提出上诉。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校对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