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宏:探索构建符合国有企业实际的监督体系

日期:12-13
监督体系纪检监察

原标题:杨志宏:探索构建符合国有企业实际的监督体系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探索构建符合国有企业实际的监督体系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杨志宏谈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设一部分,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精心部署,体现了党中央将监督工作、反腐败工作纳入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战略考量。南方电网公司纪检监察组将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进一步督促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监督体系,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构建符合国有企业实际的有力监督体系,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不折不扣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党组责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落实各级党组织监督责任,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南方电网公司将结合实际自觉贯彻落实,监督工作要从党组做起、从班子成员做起,以自我革命精神开展自我监督,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党组对监督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履行监督职责。党组书记每半年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每年听取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报告。党组以巡视监督为主要抓手,聚焦政治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干部考察制度等党内规章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旗帜鲜明惩治腐败。

二、解决多头监督、各自为政的问题,完善公司内部监督体系

全会《决定》明确要求,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南方电网公司将深刻认识、准确把握这一要求,针对过去监督主体多元化、沟通协调效率不高、监督工作质量不高等现象,要以党内监督为统领,建立起党组统一领导,监督委员会直接指挥,各监督主体具体执行的工作机制。明确界定党组自身监督及各监督主体履行专业监督、职能监督、专责监督的职责和要求,充分发挥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监事会监督、合规监督、财务监督、干部监督、党建监督、工会监督等监督主体的作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专责监督作用,把党内监督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充分利用大数据等先进信息科技手段,推动监督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坚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在各有侧重的同时,在监督的范围和内容是互补的、有效解决多头监督、各自为政的问题,通过建立健全职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监督体系,完善问题发现、跨部门协作、上下联动、整改落实、成果运用等五项机制,形成有效的监督闭环管控,努力解决监督对象、监督内容不聚焦以及监督力量分散的问题,解决监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监督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三、不断提高企业监督实效,推动党内监督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深入学习贯彻全会《决定》精神,要把“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落实到监督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我们要把监督融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层面、各项工作,在方式方法上明确如何建立健全横向协同、纵向贯通、互联互动、全面覆盖的监督工作机制,并提供监督工作流程图、监督发现问题清单、问题线索移送交接表、监督工作情况表等可操作的“两图九表”,细化指引监督工作的每个节点,该做什么一目了然,做到哪里问题“露头”、监督就立即跟进到哪里,切实提高监督实效。明确对监督发现问题进行分类查处的安排,违规问题处理由有业务管理权限的职能部门负责,违纪违法问题处理由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力资源、党建工作等相关部门按规定执行兑现处分结果。深化监督成果运用,把监督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廉洁情况“活页夹”,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年度经营业绩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让监督成果产生震慑作用。

四、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强化纪检监察组职责

全会《决定》对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作出重要部署,明确要求“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为我们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下一步的方向。具体到南方电网公司,一是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适应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求,落实“三项改革”各项任务,落实“三个为主”要求,推动各级党组织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长效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有机结合;进一步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二是要突出政治监督。认真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监督,认真开展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委书记)对同级班子成员廉洁“画像”评价,积极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突出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用监督强化制约、用执纪划清底线、用问责传导压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破坏制度的行为,防止“破窗效应”。严格日常监督,把监督制度执行融入纪检监察日常工作,用监督执纪的力度增强制度执行的硬度,保证制度立得起、行得通、有实效。在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审查调查工作中,深入检视发现违纪违法案件背后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整改、建制度,补齐漏洞、扎紧篱笆。

三是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与时俱进健全制度、强化内部监督。推进制度建设,针对影响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短板、薄弱环节,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快制定制度,填补制度空白。完善内控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开展系统内部专项检查,设立廉政监督员等监督管理制度,把纪检监察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依法履职、规范用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杨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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