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被双开 今年已有5人

日期:12-12
县委书记

原标题:又有“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被双开,今年已有5人

12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四川省巴中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尚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记者注意到,张尚华在主政旺苍县期间,曾获“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

据公开报道梳理发现,今年已有5位“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落马。包括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冯振东,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董金明(正厅级),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委原常委、西吉县委原书记马志宏,山东泰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永征。还有一位就是刚刚被“双开”的张尚华。

从“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到落马官员

今年5月22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张尚华被查。

日前,内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尚华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964年10月出生的张尚华,是重庆江北人,工学博士。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张尚华在主政广元市旺苍县期间,曾获“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

(图为张尚华图源: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

(图为张尚华图源: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

翻看简历发现,张尚华主政旺苍县,是2010年初至2015年底,共5年时间,一路从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干到县委书记。其间,该县在全省县级经济综合评价排名5年上升了17位。

2015年,张尚华被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当时共有102位同志。

在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后,张尚华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有过这样一段表述:

“做政治的明白人就必须对党绝对忠诚,自觉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做发展的开路人则要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促进县域社会、经济向前发展;做群众的贴心人就是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心系群众、为民造福;做班子的带头人就必须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严格以‘四有’作为基本遵循,带头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官,真正做到率先垂范、以上率下。”

之后不久,也就是2016年1月,张尚华升任副厅级领导干部,被任命为巴中市副市长,直至落马。

“双开”通报指出:张尚华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搞封建迷信,沉溺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安排打高尔夫球,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支付、报销,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购买、使用伪造的学历、文凭;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今年已有5位“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落马

同样是在今年5月,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冯振东被查。他曾任陕西富县县委书记。

公开履历显示,冯振东是一位经济学博士,1966年11月出生,陕西延长人。

2015年6月,冯振东在陕西富县县委书记任上被授予“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2个月后,冯振东出任延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后任延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18年4月1日,冯振东出任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今年5月17日,冯振东被查。7个月后,被逮捕。

今年4月,董金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其被表彰时担任青海省海北州委常委、门源县委书记。表彰约1年后,董金明出任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正厅级),直至被查。

今年3月,曾任宁夏固原市委常委、西吉县委书记的马志宏落马。其实早在2018年8月,中纪委通报了7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马志宏等人的失职失责问题在列。

通报称,2016年以来,中央、宁夏、固原多次要求西吉县就扶贫资金问题整改,但该县县委不重视,问题屡查屡犯。

2017年4月,专项检查发现扶贫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浪费、闲置等,涉及金额达2亿多元。

通报认定,时任县委书记的马志宏,以及时任县长的武维东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8月,马志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2018年4月,武维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今年第一位落马的“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是时任山东泰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永征,被表彰时,他任泰安市岱岳区委书记。今年8月16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王永征受贿案。王永征以受贿罪获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中纪委机关报:纪法面前不存在功过相抵

记者注意到,就在今年7月29日,人民网曾发布评论《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文章称,落马的“全国优秀县委书记”从曾经的“先进典型”“楷模”“标杆”变成“反面典型”“腐败分子”“阶下囚”。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可能有的人总爱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自认为可以拿功勋、荣誉来作为“捞一点”的资本,甚至心想“我是先进典型,组织顾虑政治影响不会轻易动我”“即便查我,也可以功过相抵,这些人总想将至高无上的荣誉当作“黄马褂”“免死金牌”,而不是当作继续前进的动力。荣誉只属于过去,要靠继续努力、再立新功来加以珍惜,要靠创造更多不愧于党、不愧于时代、不愧于人民的功绩来加以维护。

在约1个月前,中纪委机关报发文——《纪法面前不存在功过相抵》。

文章称,纪律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殊党员、特殊公民。无论是谁,只要违纪违法,就要付出相应代价,绝无讨价还价的余地,这是纪法的刚性决定的。任何不把纪法当回事,以为功劳很大、名声很大就可以为所欲为、挑战禁忌的党员干部,最终都逃不脱党纪国法的惩处。对于这一点,谁都不要幻想有什么“保险箱”,谁都不要指望有什么“法外开恩”。想要行稳致远,唯有不忘初心、敬终如始,一以贯之保持忠诚干净担当。

来源:长江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人民日报、长安街知事、南方周末、人民网等

责任编辑:吴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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