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获评“七五”普法中期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
近日,全国普法办下发《关于通报表扬“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东莞市被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是珠三角地区唯一获此荣誉的地级市。
紧抓责任落实,形成多元普法格局
“七五”普法以来,东莞建立了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召集人的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每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出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意见,在全省率先配套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考核,引入第三方对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价。整合法官、检察官、律师、专家学者、行政执法人员等力量,组建了“七五”普法讲师团、普法文艺宣传队等多支普法队伍和普法志愿队伍。
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的“独唱”,变成各部门甚至全社会的“合唱”,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正在形成。
通过“精准普法”带动全民学法用法
东莞抓住领导干部、公务员这个关键少数,制定并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每年组织全市3万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年度网络学法考试,通过“东莞学习论坛”“周日党课”“廉政教育基地”“法治实践基地”等平台和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以及参观看守所、监狱“现身说法”“以案说法”等方式,提升普法效果。
在全市557所中小学推进“校园法苑”建设,建立校园法治文化场所、普法队伍等“六个一”“四个加”的普法模式,推广动漫读本、趣味游戏、舞台剧、广播剧、小视频、法治讲座、法治手抄报、模拟法庭、知识竞赛等学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普法方式。
全市中小学校实现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全覆盖,建成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个,镇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3个。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组织规模企业按照“六有”“六个一”标准开展法治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共有262家企业获评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数量居全省第一。
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村(居)民学法常态化。“七五”普法以来,全市588名驻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71356件次。
让法治文化起到引领支撑作用
东莞市还通过推进法治文化“前沿阵地”建设,依托大小公园、广场、街区建成了59个各具特色、融实用性、教育性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实体阵地,建成“平安文化”主题体验场所33个。
搭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融媒体教育平台,建立多个普法报纸专版专栏、电台电视节目,网络普法频道或专栏,全市负有普法职能的国家机关基本都开设了微信、微博等公众号平台。其中,全市司法系统建立微博、微信、头条号、企鹅号等新媒体普法集群114个。
制作传播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形成麻涌“普法之声”、凤岗“客家山歌”普法、清溪“五子麒麟”普法等一批法治文化品牌。“七五”普法以来,在司法部组织的动漫、新媒体普法等比赛中,我市共获得各类奖项22个,在全省公益法治宣传作品创作大赛中获奖18个,获奖数量位居全国和全省前列。
/普法成就/
“七五”普法东莞所有镇街均达省级法治创建标准
提前一年完成创建任务
“七五”普法以来,东莞市长安镇被评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成为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镇;东城街道东泰社区、大朗镇松柏朗村被评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全市所有镇(街道)均达到省级法治创建标准,提前一年完成创建任务;582个村(社区)达到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标准,数量位居全省前列。提前半年完成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一站式”平台建设,建立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588个,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通报中,广东省被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的还有广州市、云浮市;此外,东莞市司法局东城分局局长李春梅获得了全国“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记者付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