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信息无变化不需办理确认
若纳税人要在2020年1月份工资中享受税前扣除,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填报。
新京报快讯(记者姜慧梓)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如果扣除信息与2019年没有变化,是否还要进行确认?记者12月11日从国家税务总局得到答复,如果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任职受雇单位等信息与2019年没有发生变化,则无需办理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于日前开始确认,若纳税人要在2020年1月份工资中享受税前扣除,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填报。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前期填报信息发生变化,需要及时进行修改,否则可能会对明年继续享受政策带来一定影响,甚至影响个人纳税信用。比如,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而未更新,新的任职受雇单位将无法获取纳税人相关信息办理扣除。
如果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任职受雇单位等信息与2019年没有发生变化,则无需办理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
针对2019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未享受税前扣除政策的,该负责人表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即可补充享受2019年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目前,纳税人有三种方式进行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确认。线上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税务局官方网站,前期填报信息已经预填并可查看;线下也可以将前期电子模板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打印出来,修改并签字后交给单位,单位据此办理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纳税
新京报记者姜慧梓
编辑李国君校对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