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再升级实现从流程改革向体制改革嬗变

日期:12-11
机构改革

原标题: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再升级实现从流程改革向体制改革嬗变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近年来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的改革,大都将着力点放在优化流程(包括部门内部和部门间的办事流程)、并联办理等方面,未触及深层次的体制问题。今年省委省政府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将建设、消防、人防有关审批职责集中到一个部门,着眼于政府职能的优化配置,从根本上解决审批的协同、效率和质量问题。省建设厅落实机构改革精神,10月印发《关于实施建设、消防、人防审批事项“多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全省开展建设、消防、人防审批事项“多合一”改革,这是一项在全国具有首创性的改革举措。

只需“一次申请”。将原来多个审批事项的分别、多次申请统一为一次“多合一”申请。全省基础版的“多合一”包括4个事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市县建设部门还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增加其他纳入“多合一”办理的审批事项,打造升级版的“多合一”。

提交“一套材料”。将原来多个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按照共享、精简的原则进行整合。以全省基础版的“多合一”为例,经过前两年的改革,4个事项总共还需要提交23份材料,这次整合后减少到8份材料,而且其中3项材料通过系统共享获取、3项材料简化为申请人承诺,实际只需申请人在线填写1份申请表、提交1份材料。

进行“一并审批”。由一个部门(建设部门)的一个办事机构(审批窗口)对所有材料统一进行审查,提出审批意见,对外对内都不再进行流转。

实现“一个批件”。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作为多个事项审批结果的唯一、共同载体,不再单独出具其他审批结果,而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采用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

“改革没有休止符,服务没有完成时”。下一步,省建设厅还将指导各地在全省基础版的“多合一”基础上,结合本地机构改革情况和实际办事需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按照“一类事项一个部门统筹、一个阶段同类事项整合”的原则,深入推进施工许可阶段“多审合一”改革,打造“多合一”改革的升级版,努力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不断贡献“建设力量”,也为全国提供更多更好的“浙江样板”和“浙江经验”。(厅法规处供稿编辑朱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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