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玉林:公布第二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日前,玉林市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市水利局、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运局、市统计局等部门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第二批成果。分别是:
着力解决贫困群众饮水安全问题。2019年农村安全饮水巩固工程项目投入资金4307.57万元,建成77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总受益人口6.2万人。饮水安全未达标的128名贫困群众于7月底已全部解决。
着力解决脱贫摘帽后“四不摘”落实不到位、工作松劲懈怠、防止返贫工作不力等问题。筹措落实财政扶贫资金14.02亿元,投入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480.25万元,同比增长116%。竣工“通村屯道路项目”1023个420.92公里,竣工率100%。对不在两年继续扶持期内脱贫户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60%,2014、2015年退出户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30%。严查11个已完成扶贫资金项目,共挽回违规或超标准发放资金288.01万元。
着力解决教育领域中截留各类补助资助金和违反师德谋取私利问题。建立市县镇校“四级联动”大数据比对机制,2019年认定建档立卡等特殊群体学生14.93万名,对建档立卡等特殊群体学生实现100%资助。截止11月底,全市资助4大类学生55.514万人(次),发放资金3.85亿元。其中,发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9709.55万元,资助354474人(次);学前免保教费项目资助学生30068人(次),发放资金2255.1万元;高中库区移民免学费、高中免学杂费、高中助学金、大学新生路费补助项目共资助学生126021人(次),发放资金11505.6464万元;中职免学费、中职助学金共资助学生74645人(次),发放资金7241.06万元。举办25场师德宣讲,直接受教教师2.3万人次,查处违反师德师风事件33件。
着力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截止11月底,全市优良质量空气天数率为91%,11月份南流江、九洲江水质均为Ⅱ类,1-11月南流江均值为Ⅳ类、九洲江均值为Ⅲ类。清理违规矿山8座,查扣处罚违法违章“泥头车”35辆、罚款12.6万元,新增租赁新能源公交车40辆,有效防控扬尘。
着力解决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列入自治区总河长2号令、玉林市总河长2号令中的“四乱”问题。2019年全市列入全区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河湖“四乱”问题68个、自治区总河长第2号令9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治,整改完成率100%,已通过自治区现场抽检、跨区市集中核验,排全区第一。全市2019年新发现“四乱”问题156个,整改完成率91.7%,排全区第四。开展水政执法巡查837次,侦办河道非法采砂刑事案件7起,打击非法采砂场46个,查处违法采砂船28艘。
着力解决统计弄虚作假、统计数据失真失实等突出问题。全市范围内抽取“四上”企业20家,发现数据差异的企业3家,现场要求整改企业3家,已全部完成整改。(玉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