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香港高等法院遭纵火 止暴制乱没有豁免地带

日期:12-09
香港高等法院

原标题:香港高等法院遭纵火:止暴制乱没有豁免地带|新京报快评

文|徐立凡

12月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高等法院连遭纵火。特区政府就此严正表态,强调任何人对司法机构作出攻击或污蔑都对香港法治造成极大伤害,全社会都不会接受。特区政府律政司也发表声明表示:特区政府绝不姑息任何违法暴力行为。纵火属严重罪行,威胁社会大众的生命财产,一经定罪,可被判终身监禁,任何人都不应以身试法。

“绝不姑息”,是对暴力行为理应坚定秉持的立场。12月8日在香港终院、高院门外发生的投掷汽油弹及纵火事件,早已超出理性表达诉求的范畴,而是不容置喙的犯罪行为。其中,还包含了恐吓司法机构的政治目的。

现在,正值香港有不少因暴力行为被拘的被告人即将出庭过审之时。暴徒在司法机构门外纵火,是否意在显示“力量”,将裁决导向利于被告人的节奏?不可不虑。

鉴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体制中部分仍然延用普通法,一旦出现符合纵火暴徒预期的判决先例,香港的法治秩序将遭到严重破坏,对社会安定的冲击力不堪设想。

法律应该可预期。针对香港司法机构的纵火犯罪行为,律政司及时声明“一经定罪,可被判终身监禁”,是对法治权威性和严肃性的一次重申,是对暴力行径的一次必要警告。

当然,维护香港的法治秩序,需要的不仅仅是量刑条款的重申,还需要维护法律体系的完整性。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框架很清晰:《香港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文件,延续原有的普通法体系并由成文法作补充,此外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构自定法律。

毫无疑问,宪制性文件是法律体系的基石,具有最高优先权。要维护香港的法治秩序,香港司法仲裁机构理应要做宪制性文件的守护人。

要维护香港的法治秩序,还必须在执行力和适用性上维护一般性原则。就纵火犯罪来说,此前新华社香港分社就曾遭遇极端暴力分子纵火,香港市民李伯也被暴徒泼洒易燃液体点火,一度生命危殆。对于这样的犯罪行为,同样不能姑息。

止暴治乱没有豁免地带。这既是法律的一般性原则,也是恢复香港社会秩序和法治秩序最应明确的态度。香港高等法院遭纵火,再度表明了其紧迫性。

说到底,法院是法治的维护者,对法院纵火,也是最直接地冲击法治底线。对作为法治之都的香港来说,其伤害更是不容小觑。

在此背景下,重申“止暴制乱没有豁免地带”的原则更有必要,这番原则也是对各种外部搅局者应有的立场表达:违法犯罪行为就是违法犯罪行为,不能被歪曲、被选择性摘取,被用来牟取利益。

□徐立凡(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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