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日期:12-06

原标题:南宁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近日,南宁市纪委通报三起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分别是:

1.江南区苏圩镇财政所原所长覃文宁贪污财政资金问题。2016年至2019年,覃文宁利用主管财政所资金的职务便利,通过江南区财政局工作人员宫某、工程建设老板潘某以虚开发票入账的手段套取财政资金共计119万余元,其中覃文宁个人涉嫌贪污105万余元(其中涉及扶贫资金2.04万元)。此外,覃文宁还存在涉嫌受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2019年8月,覃文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马山县周鹿镇智超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黄玉照、村委副主任黄冠新收受危改户和低保户好处费问题。2013年至2017年期间,黄玉照、黄冠新利用协助周鹿镇人民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和低保工作的便利,收受危改户和低保户送给的好处费,其中黄玉照收受6750元,黄冠新收受1500元。2019年9月,黄玉照、黄冠新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3.武鸣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科员谢朝东、两江镇人民政府科员覃明在扶贫产业验收工作中不认真履职问题。2019年5月,谢朝东、覃明作为两江镇公泉村扶贫验收组成员,在贫困户产业种植项目验收工作中,未在现场实际测量,仅凭目测和询问确定项目种植面积,就直接在产业项目验收表签字给予通过验收,其验收的种植产业田块数、面积数后被城区扶贫验收小组发现与实际不相符,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9月、10月,谢朝东、覃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三起典型案例,有的目无法纪、贪污侵占,有的利欲熏心、吃拿卡要,有的敷衍应付、失职失责。这些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有悖初心、有失民心,严重侵害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损害群众信任度和满意度,。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在脱贫攻坚战中坚守初心,勇担使命,清正廉洁,善作善成,切实为困难群众谋幸福,为贫困地区谋发展。(南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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