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
根据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近日,我省六部门联合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等方面的安全保障。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国保有量已突破2.5亿辆。与此同时,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且火灾致死率极高。2009年以来,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73起,死亡355人。我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3500万辆,约占全国总数的14%。近3年来,全省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435起,死亡18人,伤10人,直接财产损失2563万元,其中亡3人以上的较大火灾3起。
全省各级应急管理、工信、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将切实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方面的管控力度,开展综合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住宅小区、人员聚集场所建设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置具备充满自停、过载保护、功率监测、高温及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蓝天工程”实施;结合典型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使用具备产品合格证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做到不进楼户、安全充电;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因违反相关消防安全规定及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