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机关报:不给“面子工程”留面子

日期:12-06
政绩工程官僚主义

原标题:少造景多造福不给“面子工程”留面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林菲绘

林菲绘

近日,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通知》,要求把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纳入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内容。

近年来,脱离实际、盲目兴建景观亮化设施,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在一些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欠发达地区城镇建设中都有所发现,不仅造成国家财力和社会资源的浪费,而且助长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必须充分认识这些问题的危害性,从严从实抓好整治工作。

“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劳民伤财

今年年初,住建部通报了甘肃省榆中县北入口环境整治项目。甘肃省榆中县在间距不到500米的两个地方建设了两座高28米、宽145米的秦汉仿古城门,以及一座大型雕塑和两个远离居住区的景观广场,投入资金6200万元,平均造价达3425元/平方米。榆中县当时还是国家级贫困县,却没有将有限的财力优先用于民生改善,而是举债在城市出入口“造景”“造门”,盲目立项、搞“形象工程”。

与榆中县“城门”一同被通报的还有陕西省韩城市的“龙门”。韩城市在西禹高速韩城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建设中,刻意追求“鲤鱼跃龙门”的形象效果,建设超大体量的假山跌瀑、人造水系及亮化工程,总投资达1.9亿元,其中,无实用功能的假山造价高达2000元/平方米。该项目景观工程脱离地方实际,盲目造景、投资过大、造价过高,照搬照抄南方地区造景手法,与北方城市地理环境和整体风貌极不协调。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向记者表示:“类似的‘人造景观秀’是这几年一些地方政府热衷的一类‘面子工程’,特别是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方,常以提升当地文化品位、为市民服务为由斥巨资建设一些景观绿化、亮化工程,以及观景台、音乐广场、文艺广场、市民活动中心,但却没有‘量力而为’,忽视了当地的民生需求和经济承受力。”

在群众的心里,城市的美丽与魅力,不在于“一门一景”的渲染,而在于民生的温度与文化的厚度。这种过分追求视觉效果且耗费巨资的“景观秀”,于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没有多大益处,反而会令人对铺张浪费、财大气粗的行为产生反感,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一些民生工程异化为地方大兴土木的堂皇借口,这些以民生名义建设起来的工程,如果最终不能充分为群众所用,必然造成巨大浪费。这种经不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民生工程”,只会“倒民众的胃口”。既挤占诸如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的有效供给,还会因后期运营、管理、处置而麻烦不断,劳民伤财。

拒绝“面子工程”树立正确政绩观

今年8月至11月期间,安徽省对“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治理。安徽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此次集中治理,透过表象发现了‘秀、大、急’的问题比较突出。”

“秀”就是热衷于“造亮点”“建门面”,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大”就是喜欢搞大动静、大场面,甚至大拆建、大突击;“急”就是习惯搞“一阵风”“一刀切”,遇事“三板斧”,热度“三分钟”,缺乏久久为功、钉钉子的精神。有的地方在脱贫攻坚中“刷白墙”“堆盆景”,就是活生生的案例。

仔细梳理近年来被通报的典型案例可以发现,脱贫攻坚中的“面子工程”的确屡见不鲜。有的地方举债兴建“高大上”的村委会、行政中心;有的地方花大价钱搞“脱贫摘帽”专题宣传片;还有地方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用于特色民居改造……凡此种种,不仅侵害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还严重损害了基层党组织和政府的威信,更影响到脱贫攻坚的实际成效。

近年来,扶贫工作备受重视,一些地区的个别干部为了“出政绩”“成典型”“让上级满意”“考核排名靠前”,绞尽脑汁大搞“面子工程”。不是下“绣花功夫”,而是以投机取巧的“花式扶贫”来“博出位”。投机取巧的背后,既是政绩观的扭曲,也是能力不足的体现。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是该省14个深度贫困县之一,该县原县委书记梁嘉庚曾信誓旦旦地表示,“带领全国63%的水族人民脱贫就是天大的事”。但实际上,他却把精力和资金都集中到与脱贫攻坚无直接关系的“养生谷”“千神广场”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上。2018年6月,梁嘉庚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委原书记潘志立罔顾独山县每年财政收入不足10个亿的实际,盲目举债近2亿元打造“天下第一水司楼”“世界最高琉璃陶建筑”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潘志立被免职时,独山县债务高达400多亿元,绝大多数融资成本超过10%。

“把着眼点放在名利双收上。一方面大力推进自认为有效果的工作,以求得好名声;另一方面为家人谋利,当官不忘发财。”在潘志立眼里,脱贫攻坚费时费力出不了成绩,只有搞项目建设才能彰显政绩。梁嘉庚也深信,只有项目建得好,才能让上级领导看到成绩。

“热衷于‘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究其实质,是一种典型的炫耀性不正之风,这股不正之风是错误的政绩观在作祟。”庄德水说,“这些工程往往是一些主要领导干部个人意志的畸形表现,其要害在于政治投机,事先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论证评审,严重脱离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可能条件。这种炫耀性不正之风还会助长奢靡之风,严重影响当地政治生态,与当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相悖的。更重要的是,当前作风建设要实现常态化,不能仅仅关注那些显性的违规行为,更要关注这些隐性的问题,实现作风建设的升级,并向纵深推进。”

群众满意才是真的“有面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七条明确规定:“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搞“政绩工程”,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反映,触碰纪律红线,理应受到纪律的惩处。

“党员领导干部之所以出现热衷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违背实事求是的作风问题,究其根源,主要还是在理想信念、人民立场、价值观上出了问题,最根本的是淡忘了初心使命。”安徽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就会给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乘虚而入的空间;人民立场出现偏差,就会把自己置于人民之上、组织之上,个人主义和特权思想严重;价值观发生偏差,就会搞“短平快”的所谓“政绩”,搞“形象工程”,导致“一任政绩、多任包袱”等问题。

恰逢中央八项规定实施7周年之际,整治“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被纳入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内容,庄德水认为此举切中了当前“四风”问题的流弊。他说:“这一方面有利于从根源上解决作风问题的体制机制性因素,下重拳解决诟病已久的问题;另一方面有利于久久为功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让领导干部真正把注意力和时间精力转移到办实事、讲实效上来,不要热衷于表面功夫,把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成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安徽省委坚决贯彻党中央有关通报精神,集中治理作风不实、政绩观偏差、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等突出问题。为期三个多月的集中治理,全省自查自纠发现问题2331个,已整改问题1960个;查处问题343个,处理542人,党纪政务处分212人,问责领导干部171人,问责党组织41个;建章立制615个,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审视‘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中肩负的政治使命与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集中整治工作成果,持续深入查纠惩戒作风问题。”安徽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总结了“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专项治理经验,“要想标本兼治,从根本上预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还要压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推动综合施策。”

领导干部受人民重托,为官一任,就应造福一方。但是,若是搞中看不中用的“政绩工程”、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性质就发生了扭曲,这些“政绩工程”就成了“政疾工程”。须知,想要“面子”,先得有“里子”。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群众满意了、高兴了,才能挣来真正的“面子”。

(本报记者齐昕)

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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