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三中院:婚恋交友诈骗案被害人多为大龄未婚女性

日期:12-05
诈骗

原标题:北京市三中院:婚恋交友诈骗案被害人多为大龄未婚女性

新京报讯(记者刘洋)今天(12月5日)上午,北京市三中院召开婚恋交友诈骗案件情况新闻通报会,在该院辖区近6年有142人被骗,其中74人通过婚恋网站、社交网络等结识骗子。据介绍,因网络交友不受控制,犯罪分子往往“一对多”诈骗。

被害人以大龄未婚女性为主

据刑二庭庭长王海虹介绍,从2013年至2019年至今,三中院及辖区法院受理了72件婚恋诈骗类案件,根据统计,发现此类案件具有被告人男性为主,被害人大龄未婚女性为主、犯罪媒介以网络为主等特点。

72起案件中,男性被告人69人。在可查询到年龄的87名女性被害人中,28岁至38岁的女性为52人,占59.77%。王海虹介绍,一方面,中年男性具有较为丰富的情感经历与社会阅历,更了解女性心理及情感需求,易为被害人信任。另一方面,大龄未婚女性往往处于情感空白状态,面临的家庭及社会舆论压力较大,具有迫切结婚的心理,且经济条件较好,更易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目标。

王海虹介绍,在72件案件中,共142名被害人,据可统计数据显示,通过婚恋网站、社交软件等新型网络社交平台结识骗子的为74人;通过婚介所、朋友介绍等传统媒介结识骗子的为20人。由于网络交友不受时空限制,犯罪分子可以“一对多”的方式同时与不同被害人交往并实施诈骗。同时,网络交友的虚拟性和隐秘性导致公安机关侦查难度增大。

虚构身份、恋爱借钱诈骗分四步

三中院还通报了几起典型案例:2017年5月,高中肄业、年仅19岁的被告人张某通过网络结识并“忽悠”曹女士自己是北京人,家里开公司,与曹女士恋爱同居,跟女方要钱,诈骗近4万元。同时,他还虚构相似身份在网上认识了赵女士,骗了她两千多。同年8月,在与曹女士、赵女士周旋期间,张某通过网游认识了被害人王女士,不仅让王女士怀孕流产,还骗走了她11万余元。

另一起诈骗案中,被告人赵某谎称自己是飞行大队的安全员,以交友结婚为由骗孙女士贷款一百万给自己,还跟孙女士母亲“借了”90万,骗走钱后失联。

王海虹介绍,此类犯罪行为都具有典型“四步走”的模式,第一步便是虚构身份赢得好感。据统计,诈骗案中以虚构富二代、公务员、高学历人士、公司高管等身份比较常见。第二步,获取被害人好感后,被告人会百般讨好并表达结婚意向以迷惑被害人,此过程通常伴有亲密关系,为实施诈骗做准备。第三步便编造谎言“借”钱。第四步,携款潜逃。

法官建议,恋爱双方应当理性交友,涉及钱款事宜需谨慎,不要轻信买房、投资等“借口”。同时,婚恋交友网站也应综合整治,监管部门应当加大网络监管的覆盖面。

校对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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