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下月起调整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
制图/乔雨
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东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关于实施东莞制造业质量变革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一批重大事项。其中,《方案》调整全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不允许突破规定的最高限价。带电梯住宅物业最高限价由现行2.40元/平方米·月调整为3.00元/平方米·月,不带电梯住宅物业最高限价由现行1.80元/平方米·月调整为2.40元/平方米·月。《方案》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建立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动态调整机制
《方案》继续对业主自有产权的车位(车库)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业主自有产权的车位(车库)服务费按车位(车库)数量计收,对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室内不超过50元/个·月、露天40元/个·月,下浮不限。
《方案》继续对保障性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保障对象享有本项目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物业服务双方应按项目有关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保障房主管部门可根据保障对象、保障房房源等实际情况,对保障对象物业服务费给予优惠,具体方式由保障房主管部门确定。
《方案》提出建立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3年对物业服务成本进行监审,综合考虑物业服务质量内容、管理范围等要求,适时调整政府指导价。如管理政策、成本等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或延后调整。
《方案》明确物业服务收费调整程序。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调整的,物业服务双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在物业服务合同中重新约定后执行。物业服务双方需突破政府指导价而变更或调整收费标准的,须按规定成立业主大会后进行,物业服务收费相应实行市场调节价。
《方案》对新建小区有影响
东莞物业服务收费是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前者是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实行,后者是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后实行。一般而言,新建商品房住宅执行的都是政府指导价下的收费标准。
因此,该政策对现有业主影响其实并不明显,准确地说,是对新建小区、新房业主影响大一些。对当前业主住户而言,原有收费标准已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需调整、变更的,须按合同约定以及物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业主有更大主导权。
为何要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现行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从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超过15年。
在此期间,我市物业服务模式、服务要求、服务成本等都发生很大变化。人工费用、清洁卫生、设施运行维护、物料费用等服务成本上涨幅度较大。尤其是占物业服务成本比重超过50%的人工费用影响更是明显,单从最低工资标准对比,已从2004年的450元/月提高到目前的1720元/月,上升幅度很大。由于指导价未能及时疏导企业成本上升压力,出现成本与收费倒挂现象,部分企业通过降低服务标准等方法降低成本,物业服务双方的价费矛盾日益增加,不利于行业发展和保障业主利益。
其次,我市政府指导价相对较低。对比周边广州、深圳、佛山、中山等地,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属最低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和行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这次调整后的政府指导价标准在周边市处于中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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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将实施制造业质量变革战略,提出到2022年
PCT国际专利申请数年均增长10%以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东莞制造业质量变革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我市目标到2022年,取得质量环境优越、质量技术领先、质量管理创新、品牌效应显著、质量效益一流五个方面成效。其中,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以内,行政许可当年综合办证率达50%以上,建成国家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16家,获评国家、省、市质量奖企业分别达2家、8家、和50家。
东莞以制造业立市,并迅速发展成为新兴的国际制造业名城,规模体量位居全省前列。进入粤港澳大湾区时代的东莞,提出“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战略任务和价值追求,全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制造业中心。东莞是全省唯一一个以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为主题的实验区,肩负着为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探路的重任。在这个背景下,我市提出了推动东莞制造业质量变革的战略思路,以制造业为切入点,集聚产业、技术、管理、人才和资源等要素,积极向制造业赋能,破除质量发展瓶颈,全面提升我市制造业的创新力和竞争力,力争在新一轮发展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有关质量变革决策部署,该《意见》明确,我市目标到2022年,取得质量环境优越、质量技术领先、质量管理创新、品牌效应显著、质量效益一流五个方面成效。具体成效包括,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以内,行政许可当年综合办证率达50%以上,企业年报率达90%以上,消费者投诉办结率达100%;研发经费支出和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支出占比分别超过2.8%和1.5%,建成国家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16家,省质检站(重点实验室)32家,通过CMA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达340家,推动标准化服务机构与10家企业共建产业、企业标准创新中心(部门),新发布团体(联盟)标准50项;推动1000家企业导入运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300家企业获评卓越绩效管理先进企业,获评国家、省和市质量奖企业分别达2家、8家和50家,获得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超过3.7万张;企业拥有自主商标达60万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1件,PCT国际专利申请数年均增长10%以上,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超过1800家,中国品牌500强企业达10家;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超过25万元/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4%以上。
《意见》提出了加快质量改革创新、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构筑质量品牌优势、完善质量基础支撑、打造质量人才矩阵、拓展质量国际合作等7项28条主要任务。
首席记者李金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