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防盲和低视力康复研究院被民政部撤销登记

日期:12-04

原标题:曙光防盲和低视力康复研究院被民政部撤销登记

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曙光防盲和低视力康复研究院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新京报快讯(记者马瑾倩)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公众号今天(12月4日)发布消息,因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近日,民政部对曙光防盲和低视力康复研究院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经查,曙光防盲和低视力康复研究院未按规定接受2017年和2018年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民政部对曙光防盲和低视力康复研究院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曙光防盲和低视力康复研究院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公告中强调,对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是登记管理机关考察和评价社会组织运行状况的重要手段,是维护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秩序的重要措施。如社会组织不按规定接受或者拒不接受年度检查,登记管理管理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新京报记者马瑾倩

编辑白爽校对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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