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崇左中院召开一起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案件债权人会议
谁都渴望有一个温暖的家。“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是唐代伟大诗人杜甫的呼唤。然而对有的人来说,家遥遥无期,有的甚至面临失去。正因为是这样,12月2日,崇左中院召开的崇左市第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案件债权人会议引人关注。会议应到会债权人38名,实到会38人。
凭祥市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宝鼎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5日,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等,由于经营不善,已停业多年。近几年来,该公司官司缠身,有10几起案件在相关人民法院执行中,执行标的总额已达3.5亿元。2019年4月10日,该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崇左中院申请破产清算还债,同年6月29日,崇左中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为该公司管理人。
经审理查明,宝鼎公司名下有19幢住宅、商铺、商务公寓303套,大部分房产已设定抵押权利给相关银行而被相关法院查封,部分房产已出售给个人,但未办理买卖手续,部分房产购房人交付了首付款,且已入住,还有120套已对外出租,房产涉及人数众多,情况复杂。截止2019年11月28日,共有38名债权人申报债权38笔,申请债权总额为270062535.65元,管理人经审核,确定债权总额25笔,待定债权9笔,不予确认4笔,确认债权总额244736816.58元。
会议由审判长杨德清主持。会上,法院指定了会议主席,管理人向会议作了《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财产状况报告》《债权审查报告》,并提请会议表决通过了《债权人会议制度》《债权人会议规则》,为推进下一步破产审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宝鼎公司破产案件是崇左市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执行转破产案件。崇左中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全力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