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税负水平不变烟酒汽油等不用多交税
专家表示,《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消费税基本制度框架,保持了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主要的改进是根据征收环节变化,统一调整纳税人范围表述;结合改革成果,补充和完善税目税率表等。
12月3日,财政部网站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消费税是我国重要税种之一,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主要为烟、酒、汽油等。数据显示,1994年至2018年,我国累计征收国内消费税105176亿元,其中2018年征收10632亿元。
财政部发布的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说明中介绍,1993年12月,国务院即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下称《条例》);2008年11月,根据消费税历次政策调整和改革情况,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了修订,并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2014年,我国启动新一轮消费税改革,出台了多项改革措施,目前,消费税相关改革要求已经落实,立法条件成熟。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有助于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推进现代税制建设阶段。同时,加入‘依法授权国务院组织开展相关试点’内容可以推动下一步消费税改革,在调节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引导地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等方面均具有积极意义。”
延续消费税基本制度框架,税负水平总体不变
据悉,《征求意见稿》对消费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应纳税额计算等均进行了规定。李旭红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消费税基本制度框架,保持了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主要的改进是根据征收环节变化,统一调整纳税人范围表述;结合改革成果,补充和完善税目税率表等。
《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也阐述了具体变化。在纳税人方面,《条例》中纳税人的规定,涉及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销售等多个概念。但随着消费税改革的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又增加了批发、零售,考虑到生产、批发、零售都会发生销售行为,《征求意见稿》对相关概念进行了整合,统一表述为在我国境内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在应纳税额计算方面,《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的现行规定,为避免专业名词产生歧义,《条例》中“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调整表述为“消费税实行从价计税、从量计税,或者从价和从量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在计税价格方面,参照国际通行概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对《条例》中对销售额的定义进行了修改,即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取得的与之相关的对价,包括全部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以人民币以外货币结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延续了《条例》对自用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等计税价格的规定,并规定了具体的计算公式。为保持前后概念统一,将《条例》中“自产自用”和“生产”的表述调整为“自用”和“销售”。
同时,为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减少纳税人办税频次,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征求意见稿》还取消“一日、三日和五日”等三个计税期间,新增“半年”的计税期间。
烟、酒、汽油等热门品类税率未发生变化
整体来看,《征求意见稿》基本保持了现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例如市场十分关注的烟、酒等品类消费税税率均并未变化。
新京报记者结合此前税率表了解到,此前,白酒消费税的税率为20%和0.5元/500克(或500毫升),此次《征求意见稿》中白酒税率仍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并未发生变化。
卷烟方面,按照原有规定,卷烟批发环节税率为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在生产环节上,甲类卷烟税率为56%加0.003元/支;乙类卷烟税率则为36%加0.003元/支,与《征求意见稿》一致。
高档化妆品方面,《征求意见稿》也保持15%的税率不变;汽油的单位税额也保持1.52元/升不变;高档手表的消费税税率也仍保持20%的水平。
改革试点推进:后续或将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为落实健全地方税体系及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征求意见稿》还增加了实施消费税改革试点的表述,并授权国务院规定具体实施办法,即“国务院可以实施消费税改革试点,调整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环节,试点方案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在《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也表示,后移消费税部分消费品征收环节等消费税改革工作一直在推进中,考虑到这些工作在消费税立法后仍将持续,需要依法授权国务院组织开展相关试点。
实际上,相关的消费税改革此前已有文件出台,早在今年9月26日,国务院就发布了《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其中就提到,要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按照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要求,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据悉,将先对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条件成熟的品目实施改革,再结合消费税立法对其他具备条件的品目实施改革试点。
对此,兴业证券发表研报观点认为,整体来看,消费税改革将扩大消费税税基,增加整体消费税金额,增量部分划拨地方,直接拓展地方收入来源,间接来看将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该研报同时认为,此次大的消费税品类改革尚未涉及,先行试点的三个品类整体贡献的消费税收入规模很小,因此,行业层面短期影响不大,但随着后续制度推进,将推动白酒等行业优化竞争格局,大型品牌企业议价能力强,可以将成本转移给消费者,而其他企业则将自己承担增量税额,促进相关行业的优胜劣汰。
新京报记者潘亦纯
编辑赵泽校对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