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衢州市三大转化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近年来,衢州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听民声,顺民意,聚民智,坚持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截至目前,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14个,改造建筑面积614.65万平方米,惠及市民群众7.2万户。
推行开门纳谏,由“政府配餐”转化为“群众点菜”。密切关注提议案、政府服务热线、网络舆情等,根据群众呼声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时序、内容和重点;小区改造前通过上门走访、座谈会、协商会等广泛征求社区和居民意见;利用网络媒体、社区宣传栏、展板等载体公开小区改造设计方案、效果图等,采纳合理化建议;项目施中注重听取业主个性化建议,对合情合理的个人需求予以满足;接受社区、居民全程“旁站式”监管,做到问需于民制定项目计划,问计于民进行规划设计,问情于民落实工程施工,实现“一小区一方案”。
坚持需求导向,由“三改一增”转化为“能改尽改”。初期小区改造主要为“三改一增”,即道路、砌石、小游园设施、路灯等地面设施改造,供水、排水、排污、燃气等管网改造,绿化改造,停车位增加。近年来按照新时期群众新需求,立足小区实际最大限度丰富改造内容,积极融入“海绵城市”建设,创新设置“垃圾再生馆”平台,强势推进房屋外立面、“污水零直排”改造,有序开展管线“上改下”、道路“白改黑”、屋面“平改坡”,合理增设健身场所设施、充电桩、大门智能闸机、视频监控等设施,有效提升居民获得感。
落实长效管理,由“代民做主”转化为“由民做主”。针对老旧小区后续维护难、监管难问题,推进小区物业管理规范试点建设,对于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充分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作用,成立业主委员会,施工过程中参与工程监督,改造完成后建立交流组,对相关问题调查跟进;积极构筑衢州特色“红色物业联盟”,充分发挥党建统领作用,开展机关党员干部与社区大结对,及时协调解决小区物业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邻里矛盾等问题,建立共治共享机制,有效破解老旧小区改造难持久易反弹问题。(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稿编辑朱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