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舟山市司法局坚持“三化”创新推行合同管理同心圆管理机制
来源:省司法厅
舟山市司法局立足职能实际,通过创新建立行政机关合同审查备案“五统一”制度,进一步促进了行政机关合同签订、履约、争议处理等全过程的合法、合规。
一、推行“五个统一”,实现了行政机关合同审查全流程规范化。专门成立合同管理制度起草小组,出台《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对我市合同管理实行统一范本、统一编号、统一审查、统一备案、统一清理,实行分级审查制,对重大合同签订前由政府合法性审查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在签订后通过备案系统予以报备;一般合同由本单位合法性审查机构审查后,通过备案系统予以报备。截止目前,已初步入库各类行政机关合同27869件,发现并纠正问题合同87件,成效明显,实现了合同管理的信息共享、规范监管、辅助决策全链条一体化规范管理。
二、推行“一个标准”,实现行政机关合同审查全方位精细化。出台《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审查指南》,规范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升合法性审查质量,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合同纠纷,为各行政机关合法性审查机构开展合同审查工作起到规范指引作用。通过依托“大数据”技术,定期对入库合同的金额、种类等数据的进行收集和智能化统计分析,并形成多维度统计报表,全面了解全市行政机关合同签订情况及项目运行情况,为领导精准施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三、推行“一个平台”,实现了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全链条智能化。在全国首创建立电子化、智能化、易交互的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系统,对全市行政机关合同的审查、签订、履约、争议处理、归档等多个环节进行信息交流和监管。利用平台加强合同审核的信息互通,全面梳理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能,并根据有关部门对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需求,合理设置系统分类和账号角色,按照建设项目和合同种类,共享入库政府合同信息,实现了多部门协同线上审查,有效提高了合同管理效率,达到了自合同起草至终止的全过程“零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