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不能让假借金融创新之名的犯罪行为逃脱法律惩罚

日期:12-03

原标题:最高检:不能让假借金融创新之名的犯罪行为逃脱法律惩罚

今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和金融诈骗类犯罪22340人,同比上升32.2%。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俊)近年来,金融犯罪特别是涉众型金融犯罪呈现高发多发态势,今天(12月3日),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在最高检开放日表示,不让那些假“金融创新”之名,行违法犯罪之实的犯罪行为逃脱法律的惩罚。

今年前三季度检察机关批捕金融诈骗类犯罪人数同比上升32.2%

金融犯罪严重危及金融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如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维护金融安全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郑新俭透露,2019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和金融诈骗类犯罪22340人,同比上升32.2%,起诉26608人,同比上升17.9%。

“我们严肃查办各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跨区域金融犯罪案件,会同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犯罪分子形成了有力震慑。”郑新俭表示。

记者了解到,最高检会同公安部对15个网贷平台涉嫌重大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挂牌督办。

多部门将联合加大打击金融犯罪的力度

对于假借“金融创新”“互联网+”等新名词逃避法律监管、欺骗社会公众的行为,郑新俭表示,在办案中,检察官要贯彻“穿透式”的办案理念,穿透复杂形式背后的主体身份、资金流向、法律关系等核心要素,全面准确把握案件事实,深刻揭露其违法犯罪本质。

“不让那些假‘金融创新’之名,行违法犯罪之实的犯罪行为逃脱法律的惩罚。既保护了真正的‘金融创新’,又精准地惩处了金融犯罪。”

他表示,最高检对近年来办理的金融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专题调研,认真分析案件中反映的金融监管问题,研究总结后会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整改、补漏洞、完善相关管理体制机制。

此外,最高检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金融检察微课堂”专栏,每周六结合当前高发、多发、新型的金融犯罪,以案释法、以案为镜,加强风险提示,提高防范能力。

“下一步,最高检将与金融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等共同携手,加大打击金融犯罪的力度,维护金融秩序。”

新京报记者王俊

编辑刘梦婕校对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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