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男子嫖娼时发现卖淫女子是男性 殴打并抢劫后离去

日期:12-03
殴打抢劫罪

原标题:20岁男子嫖娼时发现卖淫女子是男性殴打并抢劫后离去

正义网南宁12月3日电(通讯员罗利艳)男子在嫖娼时发现卖淫女子是男性,遂对其殴打并抢劫财物。近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廖某因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千元。

今年3月28日,男扮女装的被害人赵某与20岁的廖某在关东街附近相遇。廖某表现出对赵某的兴趣后,两人商谈好以150元为嫖资。随后,廖某跟随赵某来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路北二里赵某的出租房内。

刚到房间,赵某就要求廖某先支付嫖资,廖某对其动手动脚时发现,赵某实是男性。

气愤的廖某欲离开却被赵某拦下,称若不支付嫖资则不能离开。廖某看到房间梳妆台上有一把银色水果刀,恼怒中拿起水果刀划伤赵某,后逼迫赵某通过微信给其转了900元,并从赵某的挎包内拿走100多元人民币和一部手机后离开。

赵某向邻居求救并报警。廖某于一小时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因涉嫌抢劫罪,廖某于3月29日被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刑事拘留,4月12日,经兴宁区检察院批准,次日被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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