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听民警劝告 六旬大妈再次收容他人卖淫

日期: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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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不听民警劝告六旬大妈再次收容他人卖淫

正义网金华12月2日电(通讯员邓俊杜川)“我也是贪图这些钱,每个月900元的租金能解决家里买买菜的钱。都是我自己不好,对公安机关的警告不听,最后违法犯罪了……”在民警的多次警告下,仍抱有侥幸心理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作违法用途的吴大妈如实交代。近日,经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吴某某因犯容留卖淫罪被东阳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吴大妈今年60岁,东阳本地人,在东阳城区某巷子有一处闲置老房屋,平时对房屋进行打扫及出租管理事务。虽然房屋陈旧,地处老城区,但前来租房的房客倒不少。

2018年8月份,一名外地妇女小李找到吴大妈,想租下她一楼的一间房间。经商议,吴大妈最后以每月500元的价格租给她,房租按季度交付。几天后,吴大妈又把一楼的另一间房间以每月400元的价格租给了外地女子小吴。

一开始,吴大妈按时向房客收取房租,偶尔到房屋内打扫下卫生,对小李和小吴的工作、生活情况并不知情。直到2019年3月23日,小李、小吴二人因进行卖淫活动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吴大妈才知道自己房客干了违法的事。

当日,办案民警依法传唤吴大妈,并明确告知她,小李和小吴在其出租房内从事卖淫的违法活动,要求她对出租房屋加强管理,不允许租客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吴大妈当时口头答应,承诺不再租房子给他人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不久后,吴大妈仍将房屋出租给小李、小吴二人从事卖淫的违法活动,并收取房租费。吴大妈也经常看到小李、小吴二人穿着妖艳站在巷子路口招揽生意,在邻居嘴里也时常听到此二人常常带不同的男人进出房间。得知这些后,吴大妈心知肚明自己的房客又干起了老本行。但看在一个月900元钱的租金份上,吴大妈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只是告诫小李、小吴平时进出大门时声音小点,别影响到邻居们正常休息,并没有制止她们的行为,也没有赶她们走的意思。

8月30日,公安机关再次在吴大妈的出租房内查获小李、小吴从事卖淫活动。

9月3日,吴大妈感觉这事跟自己脱不了干系,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查,被告人吴某某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4900元。

承办检察官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为他人提供场所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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