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品行低劣,私欲膨胀”的女副院长被“双开”
日前,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家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11月30日,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家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家慧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指使他人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在私人会所宴请他人;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张家慧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背离党的宗旨,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善于伪装,品行低劣,私欲膨胀,以权谋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家慧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继续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家慧出生于1965年3月,重庆市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副研究员。她曾历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庭长,省高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正处级),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2012年开始担任海南省高院副院长。
今年4月,张家慧被卷入一起敲诈勒索案。她和丈夫刘远生的日常言行被一名男子悄悄录制成音视频,并威胁要将它们发布在网络上索要钱财。张家慧的丈夫先后三次转账50万元给涉事男子,其后选择向警方报案。
当时,有媒体报道称张家慧、刘远生夫妇身后的这些企业总资产保守估计至少200个亿。
5月13日,海南省委政法委宣布,针对近期网上反映“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夫妇屡被敲诈、威胁损失数亿元”“高院副院长的家族产业:资产超200亿”等问题,海南省委政法委牵头,省纪委监委、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参加,成立联合调查组依法依纪开展调查,相关事实查清后将向社会公布。
5月14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刊发消息称,该院党组召开会议,坚决拥护省委决定,支持配合调查组查清事实,回应社会关切。
今年5月31日,官方宣布,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家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远生涉嫌违法犯罪接受公安机关侦查。
张家慧被查当天下午,海南省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凤超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会议指出,坚决拥护对省高院副院长张家慧同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的决定,将继续配合省委政法委联合调查组依法依纪调查网上反映的涉及张家慧同志的问题。
张家慧简历
张家慧,女,汉族,1965年3月出生,重庆万州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副研究员,1990年1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1月至1992年7月,历任四川省万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1992年7月至1997年9月,历任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助理审判员、正科级审判员;
1997年9月至2000年6月,就读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2000年6月至2001年9月,待分配;
2001年9月至2002年1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从事法学学科博士后研究;
2002年1月至2004年9月,历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助理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庭长(2002年1月至2004年6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从事法学学科博士后研究);
2004年9月至2006年3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正处级);
2006年3月至2006年12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06年12月至2010年11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10年11月至2012年7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2012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