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彭宝林:守护安全熔铸警魂
与持枪歹徒相遇,面对枪口,他没有犹豫,没有退缩,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以惊人的毅力将歹徒击毙,最终献出年轻的生命,他就是彭宝林烈士。
彭宝林,生于1966年8月,广东惠阳县马安镇人。1984年高中毕业后,彭宝林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武警部队。服役期间,他兢兢业业,勤学苦练,多次受到部队嘉奖,并于198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12月,彭宝林退伍后被安排在县工商银行任经警。1991年,彭宝林被选调进入公安机关,先后任治安民警、刑侦技术员,他埋头苦干,忘我工作,一年多就成为业务骨干,参与侦破各类案件150余宗。彭宝林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共拒礼拒贿20余次,价值12000余元,表现出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质。
1993年5月14日,彭宝林与战友一道在副所长黄仕辉、副指导员翁振明的带领下来到淡水镇塘边村一带清查出租屋。9时40分,开始清查11号出租屋,这是一座二层楼房,楼层较矮,与其他居民楼相连。黄仕辉带8名干警和治安队员在楼下清查,彭宝林等4人在二楼。当彭宝林正在清查南面房里的两名外来人员时,突然听见外面大厅传来“有枪”的喊声,他立即拔枪在手,冲到大厅。
歹徒举枪指着治安员周志科,不停地狂叫。为了战友的生命安全,彭宝林紧握着枪一步步退回到南面房里。他沉着冷静,寻找制服罪犯的良机。当案犯因心虚向后顾盼的瞬间,彭宝林毅然扑向案犯,案犯狗急跳墙,疯狂地扣动了手中的扳机,子弹穿过彭宝林的腹部,他倒在地上。周志科见自己的战友被击倒在地,冲上去扭夺案犯的手枪,并将案犯摔倒在地。
彭宝林中弹后,腰腹部血流如注,他知道,案犯手里有枪,且人高体壮,穷凶极恶,而战友周志科赤手空拳,处境相当危险,他强忍着剧痛,以惊人的毅力坚持握着手枪。当周志科将案犯扑倒之际,他迅速瞄准案犯连开数枪,当场击毙案犯,之后自己昏迷过去。后送医院抢救时,因子弹击断肾脏大动脉,造成大出血,抢救无效后牺牲。
彭宝林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战友,保卫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他牺牲后,珠江电影制片厂根据他的事迹拍摄了电影《警魂》,震撼了全国观众。
文/新华社记者李雄鹰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