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杭举行车俊出席并讲话
11月26日至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杭州举行。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中旬在杭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黎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报告;表决通过《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表决通过“一府两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等;二次审议《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等;批准8件报批法规;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车俊指出,上周闭幕的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对我省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作出全面部署。全省各级人大要围绕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为进一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把治理效能转化为发展胜势贡献智慧和力量。
车俊强调,省人大常委会要强化政治引领,在坚持落实党的全面领导上保持更加执着的定力,善于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始终坚持好、进一步巩固好党的领导的实现,通过人大法定程序保证党在整个国家事业中的领导地位;强化基层基础,在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上展现更加积极的作为,丰富拓展民主的形式和渠道,推动各项工作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强化履职尽责,在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上彰显更加强烈的担当,全面落实“高质量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新理念,高水平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有机高效衔接,把法律实施放在和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全面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做到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强化任务落实,在组织筹备省人代会会议上作出更加周密的安排,确保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顺利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其他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省政府有关副省长和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13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会议。
记者|浙江日报翁浩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