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丽水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市民宗局原局长钟建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9年9月,丽水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市民宗局原局长钟建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经中共丽水市委批准,中共丽水市纪委、丽水市监察委员会对钟建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
经查,钟建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淡忘初心使命、理想信念“缺钙”,政治意识淡薄,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组织观念丧失,购买房产不报告,跑官买官;廉洁意识缺失,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
钟建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丽水市委批准,中共丽水市纪委、丽水市监察委员会决定给予钟建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钟建安简历
钟建安,男,畲族,浙江龙游人,1967年1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1.07-1994.06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工作(其间:1992.05-1994.06下派景宁县民族事务委员会锻炼)
1994.06-2001.05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处主任科员
2001.05-2004.05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处副处长(其间:2002.05-2003.05挂职任丽水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成员、市民宗局副局长;2003.05-2004.05挂职任缙云县政府副县长)
2004.05-2005.08缙云县政府副县长
2005.08-2009.09缙云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9.09-2011.11松阳县委常委、副县长(常务)
2011.11-2012.04丽水市政府副秘书长
2012.04-2015.03丽水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党组成员
2015.03-2017.05丽水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研究室)党组成员
2017.05-2019.01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01-2019.06丽水市委统战部副部长(保留正处长级)
2019.06-2019.11丽水市委统战部副部长(保留正处长级)、市民宗局局长
2019.09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19.11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丽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