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宋怡明:明代中国的军事制度如何形塑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
近期,备受关注的哈佛大学费正清研究中心主任宋怡明的《被统治的艺术》引进出版。宋怡明因其田野调查史学方法,也被归为“华南学派”的第三代代表人物。在书中,他通过家谱、地方志等史料,探讨明朝军事动员机制如何形塑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
作者丨[加]宋怡明
如果“规训”
(discipline)
之网确实处处变得更加清晰、将更多人牢牢套住,那么对以下问题的求索便显得愈加迫切:整个社会是如何反抗堕入此规训之网的?众人是通过哪些惯用的
(亦即日常而“微不足道”的)
手段操纵规训的机制,以求在顺从中加以规避?最后,又是怎样的“运作方式”构成了组织社会经济秩序的缄默过程的对应之物?
——德塞尔托
(Michel de Certeau
)《日常生活的实践》
凡是国家,必有军队,用以保卫国土、攘外安内。很遗憾,这一历史规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军事制度普遍存在,从这里入手做研究往往卓有成效。我们不仅能通过该制度了解国家如何运作、如何动员和分配资源,而且能以之探索国家与其人民如何互相作用、互相影响。这是因为,国家拥有军队,自然意味着拥有士兵。动员民众参军是国家不得不面对的最常见的挑战之一。
在历史上的几乎每个国家中,都有一部分人或自愿、或不自愿地以当兵的方式为国家服务。如何动员民众参军?国家的抉择,对军队的方方面面——从指挥结构到军事战略,从筹措军费到后勤补给——均意义重大,亦深刻地影响着服役的士兵。
《被统治的艺术:中华帝国晚期的日常政治》,[加]宋怡明著,钟逸明译,后浪·汗青堂丨中国华侨出版社2019年12月版。
在明代
(1368—1644)
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国家的军事动员决策所带来的影响。重点不在于相关决策造成的军事、后勤或财政后果,而是其社会影响,即军事制度如何形塑普通百姓的生活。我将在《被统治的艺术:中华帝国晚期的日常政治》中,讲述一个个明代平凡家庭与国家机构之间互动的故事,并考察这种互动如何作用于其他社会关系。明代百姓如何因应兵役之责?他们的行为引发了哪些更广泛的后果?
万历年间
(16世纪晚期)
,生活于泉州近郊的颜魁槐,为我们留下了一段翔实的记述,从中可以看到他的家族是如何回答上述两个问题的。“伤哉!”他以哀叹开篇,接着写道:
勾伍之毒人也,猛于虎。我祖观田公六子,三死于是焉。弟故,兄代。兄终,弟及。在留守卫者一,毙于滇南者二。今朱家自嘉靖六年着役,抵今垂八十载,每回家取贴,万里崎岖,子姓待之若平
(凭)
空开骗局者。然曾不稍加怜恤,窃恐意叵测,我家未得晏然安寝也。故纪伍籍谱末,俾后人有所据,稽考从戎之繇、勾清之苦,与二姓合同均贴始末,得先事预为之备焉。
洪武九年抽军,本户颜师吉户内六丁,六都朱必茂户三丁,共合当南京留守卫军一名。先将正户颜丁应祖应役,乃观田公第四子,时年一十四岁,南京当军病故。勾次兄应安补役,逃回,称作病故。勾长兄应乾补役。洪武十四年,调征云南,拨守楚雄卫,百户袁纪下分屯种军。在卫二十八年卒,今有坟墩在。生子颜关、颜保。永乐八年勾军,推乾第五弟应崇起解补,在途不知日月病故。
至宣德三年,称作沉迷,将户丁颜良兴寄操泉州卫,至正统三年戊午故。勾朱必茂户丁细苟补操。至景泰三年,将细苟起解楚雄,本户贴盘缠银二十二两五钱、棉布三十匹。细苟到卫逃回,册勾将朱末初起解,本户又贴银二十二两五钱、棉布九匹,到卫逃。册勾将朱真璇起解,又贴银一十两。至弘治间逃回,仍拘起解,又贴银十两。正德十一年,又逃。嘉靖六年,册勾逃军。本府清理,审将朱尚忠起解,颜继户内津贴盘费银三十八两。二家议立合同:“颜家四丁当军百余年,俱各在伍身故。朱尚忠此去,务要在伍身故。发册清勾,颜家愿替朱家依例津贴盘费银两。”
至嘉靖廿一年,尚忠回籍取贴布匹银两,本家每丁科银一钱,计三十四两,余设酒呈戏,备银送行。至戊午,尚忠称伊行年六十有余,退军与长男,代我家当军焉。立合同,再年每丁约贴银三分。尚忠回卫,父子继殁。
至万历壬午,孙朱邦彬回籍取贴。计二十五年,每丁依原谣出银七钱五分,除贫乏、病故、新娶,实只有银四十二两。彬嫌少,欲告状退役,又欲勒借盘费。故会众与立合同,每丁年还银六分。癸巳,朱仰泉取贴,本族还银不上四十两。朱家以代我当军不理,除往来费用,所得无几。大约朱邦彬既长,子孙在卫,退役虽非本心,无利亦岂甘代我家?若一解顶,买军妻、备盘缠,所费难量。若再来取贴,处之以礼,待之以厚利,庶无后患。
颜魁槐笔下的悲惨故事,要从颜家在明代户籍制度中的身份讲起。颜家被朝廷编为军户。在明代大部分时间里,人口中的这一特殊群体构成了军队的核心力量。军户必须世世代代为军队提供军人。并不是说军户中的每一个人——准确地说,每个男丁——都要当兵,而是说他们有义务为军队提供一定数目的人员。通常而言,每户一丁。颜家的情况有些复杂。他们和朱家——当地的另一个家族——共同承役。换句话说,两家须联合派出一名士兵,其中颜家负主要责任。颜朱两家组成了所谓的“正贴军户”。
洪武九年
(1376)
,颜朱两家被征入伍,颜氏家长颜观田率先出丁,以确保两家履行义务。他选择让第四子颜应祖服役。应祖当时不过是个十四岁的男孩,就被遣往远方的南京戍卫。他在伍时间很短,到京师后不久便因病身故。颜家随后派出另一名幼子接替应祖。这个孩子也没服役多长时间,就当了逃兵,不知所终。颜观田别无选择,只得继续出丁。这次他态度一变,命令六个儿子中的老大应役。
洪武十四年
(1381)
,颜家长子被调往千里迢遥的西南边疆,戍守云南楚雄卫。他在那里终身服役,再未回乡,于永乐八年
(1410)
去世。勾军官吏第四次登门。颜观田已是风烛残年,却不得不再择子顶补。新兵甚至连驻地都没见着,就在长途跋涉中不幸病故。颜观田去世时,他六个儿子中的四个服过兵役。三人入伍不久即离世或逃亡;唯一的“幸存者”,则远离家乡,在西南丛林卫所里度过余生
(图1)
。
之后的十多年,颜朱军户没有再派人当兵。这可能要感谢负责相关文书的书吏粗心大意,未及追查。到了宣德三年
(1428)
,明军兵力严重短缺,朝廷重新清理军伍,勾补逃军,力图填满缺额。部分官员认为,士兵驻地远离本乡是军队失额的原因之一。有些新兵在漫漫长途中患病、死亡,颜观田的两个儿子就是如此;有些则如同颜家的另一个儿子,宁作逃兵,也不肯和家人天各一方、永难再见。
军队的对策,可被称为“自首政策”:若负有补伍之责的男丁主动向官府自首,他将得到清勾官吏的保证,不会被送回本户原来服役的远方卫所,而是在家乡附近就地安排。颜良兴,这名年轻的颜氏族人于是借机向朝廷自首,成功改编到不远的泉州卫服役。他于十年后去世。至此,颜家已经服了六十多年的兵役。
颜良兴身故后,颜家再无役龄男丁。于是乎,替补军役的责任转移到了“正贴军户”的另一家人身上。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里,朱家先后派出四名族人参军。
随着边防所需兵员有增无已,“自首政策”最终破产。朱家的第一名士兵又被遣回颜朱军户原本的驻地——西南丛林中的楚雄卫。两家人都十分希望他能恪尽职守。逃兵屡禁不止,是明朝军队的大问题。对军户而言也是个大麻烦,因为他们必须找人顶补。为了阻止本户士兵逃亡,颜朱两家精心安排,为每位新兵准备银两和棉布。表面上,这是“军装盘缠”;实际上,两家希望以此说服新兵留在军队。这个如意算盘落空了。在役士兵一次又一次地逃亡,官吏便一次又一次地上门,勾取两家的替役者。
时至嘉靖六年
(1527)
,颜朱军户服役已超过一个半世纪,对其中的不确定性深恶痛绝,想要找到长远的解决方案。他们共同拟订了一份简明的合同,其内容迄今仍留在颜氏族谱之中。当时正在服役的朱氏族人是朱尚忠,他同意毕生服役。
(合同赫然写道:“务要在伍身故。”)
颜家为求放心,同意替朱家支付朱尚忠的军装盘缠,以确保他坚持履行两家的共同义务。
事与愿违,该方案未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嘉靖三十七年
(1558)
,朱尚忠自云南归来,提出一个新方案。他已经六十多岁了,想要退役,并希望达成一笔交易:朱尚忠承诺,自己的直系亲属和后代子孙会永世承担兵役,作为交换,两家人须定期支付银两。尚忠的儿子和孙子相继补伍,这将使颜家免于世代当兵,转而以金钱代役。只要持续付钱,颜家就再也不必担心会有官吏将颜氏族人推上战场。
宋怡明在上课。宋怡明(Michael Szonyi),哈佛大学东亚语言文明系中国历史学教授,费正清研究中心主任,明清及中国近代社会史学家。擅长利用历史人类学和田野调查方法研究中国东南亚地区的社会史。著有Practicing Kinship: Lineage and Descent in Late Imperial China(2002),Cold War Island: Quemoy on the Front Line(2008),The Art of Being Governed:Everyday Politics in Late Imperial China(2018);编有The China Question: Critical Insights into a Rising Power(2018),A Companion to Chinese History(2017)。
颜朱两家起草的新合同比旧合同细致得多。其条文——同样被录入族谱——不仅包括两家的族际安排,还包括颜氏自家的内部协议,即如何筹钱给付朱尚忠及其后代。近两百年前,颜家被征入伍;而此时,颜观田的后代子孙很可能已有数百人之多。他们构成了所谓的“宗族”。合同明文规定,宗族中的每名男丁须逐年缴付一小笔款项,组成累积基金。准确地说,就是按丁摊派的人头费。而远在西南边疆的正军,将会定期收到来自本基金的报酬。
终于解决了一个旷日持久的难题,两家成员肯定如释重负。但故事尚未结束。新合同订立二十五年后,朱尚忠之孙回到家乡,抱怨酬劳太少,要求重修条款。颜家自度别无他法,不得不答应。他们提高了人头费,以应付新的、更多的军装开销。
颜魁槐的记述止于万历二十一年
(1593)
,他呼吁族人凡事要通情达理,满足朱家后人的全部要求。如果正军回来索取更多盘缠,族人务必“处之以礼,待之以厚利,庶无后患”。颜氏族人也许没什么机会遵行颜魁槐的嘱咐,因为半个世纪后,明朝土崩瓦解。取而代之的清王朝,在军队动员问题上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方针。
颜魁槐受过良好的教育,科举及第,仕途得意。但是,他的记述不是站在学者或官僚的角度写下的。它既非哲学沉思,亦非政策分析,只是一份家族内部的文书,被录入族谱,主要供族人浏览
(颜魁槐也意识到,有朝一日,这份内部文书可能会作为呈堂证供交由判官过目)
。它阐明了颜家为满足朝廷要求而做出的各项安排,并证实着这些安排的合理性。它的时间跨度逾两百年,几乎与明王朝相始终。
像颜魁槐的记述这般,由家族成员出于自身动机撰写、继而被抄入族谱的文书,能够为刚才提到的两个核心问题提供答案。这些文本,由普通民众写成,旨在处理、评论日常问题,或许是我们研究明代平民历史的最佳史料。在我们能找到的各种资料中,它们很可能最贴近百姓的心声。
这些文本,不是从主导动员的国家的角度,而是从被动员的民众的角度,揭露了明代军事动员的方方面面。它们诉说着生活在明代的百姓,如何一方面苦苦应对来自国家的挑战,另一方面紧紧抓住国家提供的机会。我撰写本书的主要动力,就是要将百姓的巧思和创意告诉读者。我将努力论证,他们的策略、实践、话语构成了一套政治互动模式。这套模式,不仅见于士兵之中,而且遍布社会的方方面面;不独属于有明一代,亦曾显迹于中国历史上的其他时期。甚至在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可寻见其身影。
给这类互动贴上“国家与社会之关系”的标签,不见得错,但这是对历史的“后见之明”,有简化问题之嫌,而且将国家和社会人格化了。社会由社会行动者——个人或家庭——构成,但每个社会行动者都在做着自己的选择。大部分时候,他们既不代表社会,也不以社会公益为目的,他们甚至不会产生这类想法。相反,他们追求的是个人利益,是他们认为对自己有益的事物。
国家也非有意的,乃至协调一致的行动者。国家并不与民众互动,或者更准确地说,民众极少感觉到国家在和自己互动。民众的互动对象是国家的代理人:官员和胥吏。民众照章办事,造册登记,缴粮纳赋。我们可以从自身经验得知,在这类互动中,人们可能会有不同的表现:我可以不折不扣地遵循政府官员的指示,一丝不苟、尽心尽责地登记各种文书簿册;我也可以拒绝服从这套程序,如果对方施压,我兴许会逃之夭夭,或者干脆揭竿而起。
当然,民众和国家的绝大多数互动介于上述两个极端之间,对我们来说是这样,对古人来说也是这样。此外,虽然有些政治活动没有涉及与国家制度或国家代理人的直接互动,但这并不是说国家对这些活动而言无关紧要。国家的影响力无远弗届,无论其代理人是否在场。国家的制度和管理结构,是世人生活背景的一部分。在颜魁槐的记述中,军队将领和征兵官吏均未现身。如果我们就此认为国家缺席了颜朱两家的族际交涉与内部磋商,那就未免太天真了。征兵制度是他们一切互动行为的背景。国家或许没有直接介入两家人的协商,但肯定是其中的利益相关者。这类协商很难被归入某一常见的政治行为范畴。可是,若无视其政治属性,将大错特错。
宋怡明在办公室。
其实,很多政治行为往往只是一种平凡而日常的互动:介于被动服从和主动反抗之间,不直接牵涉国家或其代理人。在这个中间地带,百姓间接地而非直接地与国家机构、规管制度及国家代理人打交道,反客为主,移花接木,以求其得以任己摆布、为己所用。
百姓为了应付与国家的互动,琢磨出许多策略,我们该如何描述这些策略呢?显然不能简单地按照官方文书的说法,给它们贴上“犯上作乱”或“行为不端”的标签。为了突破“顺从”“反抗”二元对立的局限,我选择了“日常政治”
(everyday politics)
这个术语。正如本·柯尔克夫烈
(Ben Kerkvliet)
所言:“日常政治,即大众接受、顺从、适应、挑战那些事关资源的控制、生产或分配的规范和规则,并通过克制的、平凡的、微妙的表达和行为完成这一切。”
日常政治的“策略”,是一种本领和技巧,可以被掌握或传授;或者说,它是一种“被统治的艺术”。这一概念的灵感,显然来自福柯笔下的“统治的艺术”以及斯科特所说的“不被统治的艺术”。正如福柯对“统治的艺术”之重心变化的描述,本书希望刻画出“被统治的艺术”的历史。
本书与斯科特的大作在书名上仅一字之差,希望读者不要以为这只是在玩文字游戏。我想借此表明一个严肃的观点:明朝
(及中国历朝历代)
的百姓和斯科特笔下的高地居民
(zomia)
存在本质差异。前者的“被统治的艺术”,不是一道简单的要么“被统治”,要么“不被统治”的选择题,而是就以下问题进行决策:何时被统治,如何被“最恰当地”统治,如何让被统治的好处最大化、同时让其弊端最小化,等等。
对明代百姓来说,日常政治意味着不计其数的权衡斟酌,包括掂量顺从或不顺从的后果、评估各自的代价及潜在的益处。强调这些权衡斟酌,并不意味着把百姓的所作所为简化为在理性选择驱使下的机械行事
(相反,他们是目标明确、深思熟虑的行动主体,通过有意识的努力,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同时,也不意味着将他们的努力矮化为“操纵体制……把自身损失降到最低”的一个实例。
操纵体制的现象很可能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但是,百姓如何操纵体制,为何要这么做,为此动用了哪些资源,对体制的操纵如何重塑了他们的社会关系……这些都是历史研究中有意义的,乃至亟须探索的问题。要回答这些问题,就要承认百姓有能力知悉自己与国家的关系,并应付自如。换句话说,他们有能力创造自己的历史。本书将通过军户的故事,考察明代的日常政治。我们会结识彰浦郑氏一家,他们通过修改族长遗嘱,解决了怎样在家族内部定夺参军人选的问题;福清叶氏一家,他们通过维持与戍边族人的联络,化解了地方恶徒的刁难;福全蒋氏一家,他们仗着自己在军中的地位,参与货品走私和海盗活动。此外,还有很多很多人家,以及他们精彩绝伦的故事。
上述家族应对国家的一系列策略,可分为四类,如表1所示。我已经提及从顺从到反抗这一光谱
(“顺从”与“反抗”的措辞相反相成,实则皆是从国家角度而言的)
;另一光谱则关于策略运思的程度:一端是随机应变的权宜之计,另一端则是蓄谋已久、井然有序的运筹帷幄。
军中的极端反抗行为的表现,莫过于逃兵和哗变。明军士兵不是未曾造反或逃跑,但本书不会对它们详加讨论,原因并非在于它们不属于明代日常政治的范畴,而是因为士兵很少留下相关的书面记录。明王朝深受逃兵之害,作为对策,朝廷越来越倚赖募兵。募兵带来沉重的财政负担,通常被视为压倒明王朝的最后一根稻草。然而,几乎没有任何史料是从士兵的角度讲述逃兵现象的。
军户肯定还有很多别的策略,因时制宜、灵活自如地应对挑战。“日常反抗行为”包括小偷小摸、故意拖延、冷嘲热讽、溜之大吉,等等。通过这么做,各地军户百姓竭力维护自身利益,对抗上司和朝廷的种种要求。人们一般也不会记下这类随机策略。要说从实践者的角度理解它们,历史学家可比不上人类学家和民族志学者。因此,我也不会在这类策略上徒费笔墨。
最适合历史学方法大展拳脚的,乃是对“日常政治策略”的研究。所谓“日常政治策略”,指那些合乎规矩且被朝廷视为服从
(或至少不是反抗)
的策略。实施者一般都会将其用白纸黑字记下来。其实,每每正是这样的记录,使策略得以奏效。本书着重探讨的就是这一领域的策略。
本文选自哈佛大学费正清研究中心主任宋怡明的《被统治的艺术:中华帝国晚期的日常政治》一书,已获得出版社授权刊发。
作者丨[加]宋怡明
摘编丨吴鑫
编辑丨安也
校对丨翟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