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第二期试点单位公布 我省六个社区(村)入选

日期:11-28
青少年零犯罪

原标题:全国“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第二期试点单位公布我省六个社区(村)入选

记者从共青团青海省委员会获悉,全国“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第二期试点单位公布。西宁市城东区东关大街五一社区、林家崖街道站西社区、韵家口镇东盛社区,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满坪镇山庄村、满坪镇大庄村、前河乡茫拉村,共有六个社区(村)入选。

为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和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做好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为青少年营造健康、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共青团中央联合相关部委部署开展第二期创建“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试点工作。”

试点单位是经各省级团委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审核推荐,16个国家部委审核确认,并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公示后确认的,全国共有100个县区的327个社区(村)成为第二期试点单位,试点为期一年。

西宁市城东区3个社区入选试点单位,共青团西宁市城东区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范网络,可有效防止不良风气对青少年的影响,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青少年的良好氛围,促进社会良好环境发展。(芦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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